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 这些事儿不能做

天健网消息(记者 丁一)3月25日,记者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近期我市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根据英烈保护法,这些事儿不能做: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

另外,记者了解到,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有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在英烈纪念设施范围内做的“嗓音杂事”;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受到严惩。

编辑:谭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