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环保发布】我市严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葛春家)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近日,中山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首次对位于大连东港商务区保利天禧附近的一处施工现场开展非道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监督检查,这也标志着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在施工现场,检查人员对挖掘机、叉车、吊车等15台作业机械是否按规定申报登记、是否符合排放标准、是否有排放超标等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经查,现场15台机械设备全部达标排放,其中9台已经完成申报。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检查人员现场指导施工单位对新入场的6台机械完成了网上登记。随后检查人员向施工单位进行了环保宣传,要求加强对场内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用合格油品并建立台账,禁止使用超标排放机械等。


近年来,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非道路移动机械领域仍是环保监管的薄弱环节,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低排区内全天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内使用的国Ⅱ及以上或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须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进行登记后进场作业,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重污染天气时,低排区内禁止使用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下一步,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内的建筑工地等重点企业,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要求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做好网上申报登记工作,对超标排放的以及在低排区内使用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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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排区包括哪些区域?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要求,我市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即低排区,具体包括: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虹港路至红凌路)以东;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北、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合围区域。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