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减缓征收各项税费减轻企业压力

3月31日记者获悉,大连市出台多项举措保障城乡有序建设,包括减缓征收各项税费、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简化审批流程、支持企业预销售等,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其中,未明确执行期限的,有效期将截止到省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结束。

在减缓征收税费方面,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经纪公司、房屋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企业出租房屋,减半征收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放宽与住房公积金合作房地产项目关于主体封顶的要求,新签合作协议可采用现场视频或照片的方式,取代对项目进展情况的实地考察。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所属办事处的合作协议,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申请续签的,可酌情延期。

同时简化审批流程,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抗击疫情开展的应急工程认定、立项、土地规划等程序以政府会议纪要为依据,相关手续容缺后补,可于工程完工后6个月内由建设主体单位牵头进行补办,各相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对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办、预约办。全力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降低企业投标成本。

此外,还将适度调整预售、价格指导政策,支持企业预销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范围内的楼栋,因疫情影响施工建设的,采取预售资金监管方式申请预售许可时,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即可(装配式建筑的形象进度要求不变),且可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建设单位提交承诺即可先行受理。(记者 吕丽)

编辑: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