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疫情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长期性,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线攻坚战”,建立“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机制,切实做好我市加快推进复工复产形势下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防控重点,将疫情防控纳入到社会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当中,继续强化四方责任,逐步由“党委政府完全主导联防联控为主”向“专业指导下群防群控、自防自控为主”转变,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防控格局。
(二)将防控工作职责固化到现有的行政组织构架之中,疫情防控与日常工作相融合,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将在疫情期间形成的好做法固化为居民健康生活的好习惯,转变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社会健康治理的长效举措。
(三)围绕疫情防控暴露出的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理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救治体系,构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有力保障生产生活秩序的全面恢复。
(四)加大大数据平台的支撑力度,依托科研院所开展科研攻关和创新技术应用,力求让科学防控贯穿始终。
二、基本原则
(一)聚焦体制机制,防控体系健全完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 统筹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城市运行、社区治理等各环节,健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
(二)聚焦自防自控,社会全员自治管理。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主动防控情况纳入社会信用监管体系,提升社会公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防护的能力,推广市民文明健康公约,构筑自防自控、群防群控、全民自治的防控格局。
(三)聚焦基层基础,防控策略重心下移。防控资源和力量向社区下沉,完善城乡社区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和社区服务精细化供给,夯实基层防线,完成从围堵防控到主动防御、从硬隔离到软着陆的转变。
(四)聚焦重点难点,防范举措精准高效。突出科技赋能、科学研判、信息支撑、动态防控和精准施策,快速准确把握疫情新变化新特征,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提高防控举措的智能性和有效性。
(五)聚焦效率效果,应急机制务实管用。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优化处置流程、强化快速响应、细化培训演练、深化联防联控,建立健全平战结合机制,加快建设分级多元、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三、防控策略
常态化疫情防控,关键在于“常态化”,要义在于“精准”,要一以贯之,坚持预防为主,决不放松,贯彻常态化防控策略,长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疫情研判和应急处置常态化
要充分认识疫情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做好打持久战的各项准备。强化疫情研判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手段,快速有效地收集、研判、核查、处置各类信息,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及时、常态、科学研判,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调整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为疫情防控科学化、精准化、高效化提供支撑。切实做好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管理,完善聚集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筛查-诊断-报告-隔离”闭环管理要求,一旦发生社区聚集性疫情或出现社区传播,要遵循“早、小、严、实”的原则,及时快速处置,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严防疫情输出和蔓延。及时总结完善疫情防控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并将之固化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抓紧抓实联防联控、落细落好防控措施,加强平战结合能力,将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培训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融入常态化日常管理,强化应急意识、提升应急能力。
(二)社区精准精细防控常态化
牢固树立社区防控阵地意识,进一步完善社区防控工作机制,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推动防控数据向社区推送,防控关口向社区前移。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原则,科学研判疫情波及范围、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等因素,根据各地应急相应级别和县域疫情风险等级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社区防控策略,进一步细化实化社区防控各项措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的“网底”兜实、兜牢,借助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诊疗和健康管理,防控关口前移,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筛查,发挥传染病防控“第一守门人”和哨点作用。建立健全社区防控工作力量统筹机制,建立社区常态化防控工作队伍,将各级企事业单位下沉人员纳入社区防控工作队伍,由城乡社区组织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统筹使用,将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纳入属地疫情联防联控体系。在工作力量配备、防控物资调配、应急机制完善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切实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守牢守严疫情防控的社区防线。
(三)外防输入和内防反弹常态化
外防输入和内防反弹是当前乃至较长一段时间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在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方面,进一步加强口岸卫生检疫,严格入境人员管理,织密严防严控网络,不断优化跟踪分析、入境严管、口岸检疫、封闭转运、集中隔离、医疗救治、信息推送、全程监控的“国门”到“家门”全链条严防严控闭环体系,保证无缝衔接和闭环运作,实现“及时管控一代病例、有效预防二代病例、切实杜绝三代病例”,坚决防范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疫情扩散和蔓延。在严防国内疫情重点地区疫情输入方面,加强疫情风险研判,动态调整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要求重点地区来连人员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自防自控工作机制,坚持用好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精准管控,突出抓好重点地区来连人员监测、跟踪、筛查工作。鼓励居民主动监督报告,严格排查、不漏一人。在内防反弹方面,重在巩固战果,要精准识别疫情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中存在的反弹风险,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的有效防控策略。
(四)医疗及疾控机构防控常态化
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分析研判、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医防结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按照“平战结合、安全实用”的原则,筑牢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防线,优化发热病人的就诊流程,继续做好传染病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继续严格执行传染病的网络直报制度。将检测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等,实现2小时网络直报、12小时反馈检测结果。通过社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面对面流调三道防线,及时发现和报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加强治愈出院病例等重点人群监测,精准筛查发现散发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时进行集中救治,坚持“四集中”,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强化住院患者鉴别诊断,堵塞医院防控漏洞。要加强医护人员安全防护,做好医院环境通风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合理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区别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加强医院陪护人员的管理,坚决防止医患交叉感染,守住医院感控防线。市区两级医疗、疾控机构要加强实验室建设,尽快提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要完善物资储备品种、规模和结构,创新储备方式,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就诊患者管理,做好院内引导和防控指导,尽量避免患者拥挤或人群聚集的情况出现。对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做好医学观察、跟踪随访和恢复期康复工作。
(五)企事业单位防控常态化
按照《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二版)》的“十到位”要求,企事业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制定具有企事业单位特点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扫码进入、员工健康管理、通风消毒、宣传引导等日常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常抓不懈。防控责任到岗到人,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规范处置与报告。
(六)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常态化
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常设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本辖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社会治理体系中,制定本地区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属地管理作用,对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制定常态化的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部署、考核、指导和监控,督促单位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推动复工复产“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及时予以指导和纠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七)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常态化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努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城乡人居环境;动员市民积极关注、支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以环境治理为主、药械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控策略,组织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活动,从源头上防控各类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加强社会公众和入境人员、复工复产人员、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广泛宣传科学、规范的防护建议,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引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倡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八)疫情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常态化
充分发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作用,将心理服务纳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体系,实施专业心理服务资源与基层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优势互补、双向协作,常态化地动态评估社会心态,提升全民心理健康水平,培养正视疫情常态化的理性平和社会心态。重点关注患者、医学观察人员及其家属等人群心理健康状态,加强心理干预和疏导,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周全考虑、妥善安排、深入细致地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孤寡老人、生活自理有困难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维护社会情绪健康稳定,坚定人民群众打赢疫情防控战争的信心。
(九)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控常态化
生活场所、室内场馆、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等重点场所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减少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设立应急隔离区域和做好清洁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和留置场所等重点单位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储备防护物资,建立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做好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设立应急隔离区域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指导老年人、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促进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成立各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机构下设应急处置组、医疗救治组、城乡社区组、严防疫情输入组、信息研判组、企事业防控组、宣传舆论组等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联防联控调度和会商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具体工作措施,并组织落实到位。
(二)加强财政保障
健全经费和物资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费和物资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经费得到保障、物资供应充足,确保不因经费和物资保障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三)积极宣传引导
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以科学和法律为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防控信息。发挥媒体对疫情防控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媒体信息监测,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现并回应舆情信息,引导舆论,提高政府公信力。强化对虚假信息的甄别,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切实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传播疫情防控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引导凝聚力量,营造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
(四)纳入信用体系
将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个人主动防控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将疫情防控领域守信失信“红黑名单”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开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合奖惩措施。通过发挥信用记录的价值取向和信用手段的警示作用,提升企业和个人疫情防控自律意识,促进企业个人主动防控。
(五)建立考核机制
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考核方案,明确考核主体、对象和考核内容。将常态化疫情防控纳入对各地区、部门、单位的实绩考核和年度考核,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头,确保层层落实、层层压实,真正形成闭环的刚性责任链条,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不配合各项防控工作开展的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疫情研判和应急处置常态化工作要点
2.社区精准精细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3.外防输入和内防反弹常态化工作要点
4.医疗和疾控机构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5.企事业单位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6.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常态化工作要点
7.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常态化工作要点
8.疫情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常态化工作要点
9.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大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
疫情研判和应急处置常态化工作要点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医防融合和早期预警,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立足当前、放眼长远、服务大局,加强资源和能力储备,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
一、建设党委领导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体系
坚持党对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的领导,加强卫生健康部门与应急管理等其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各地区属地责任,落实各部门防控职责,实施依法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自防自控,建立完善应急状态下社区(村)、公安、医疗卫生三方联动机制,形成口岸防输入、社区防扩散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社会面防控体系。
二、提升疫情分析研判评估能力
快速分析研判评估是提高应急管理效率的关键因素,充分发挥现有疫情防控专家组作用,分析研判评估疫情暴发流行风险,评估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提出疫情不同阶段应急处置策略与措施及启动、调整、终止应急响应建议;分析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技术指导和跟踪评估。
三、完善灵敏可靠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为重点,完善发热、肠道门诊等监测哨点布局,优化症候群、疾病、危险因素和事件监测系统。坚持底线思维,完善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程序、等级和方式。加强多部门数据交流共享,监测预警关口前移,加强病人确诊前可疑症状信息以及非处方药销售、学校等集体单位缺勤等非常规监测信息的收集,建立主动的症状监测系统。及时监测预警高危地区、高危区域和高危人群,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和预警的前瞻性、精准性、高效性。
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调查处置能力、信息分析能力、检验检测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强化社区预检分诊、隔离观察、协同转运、应急处置等功能,全面提升基层防控和服务能力。抓住监测预警报告、形势分析研判、现场调查处置、实验室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优化防治结合、职责明确、衔接有序的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流程。
五、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平战结合机制
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征用机制。完善应急状态下全市医疗和疾控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机制,统筹全市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应急救治能力和效率。优化传染病救治床位资源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腾空机制和流程。健全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联动协同机制。建立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服务。
六、完善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
强化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和先期控制措施落实,建立疫情核实结果通报与报告同步、疫情发布与应急响应请示同步的机制,对可能造成疾病蔓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按照先期处置原则边调查边控制。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强化感染性疾病、呼吸与急危重症专业诊治能力培训,完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临床救治和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培训制度。
七、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疫情物资保障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建立处置疫情物资保障机制,做好抢救治疗药品设备、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和供应,发生疫情时,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求调用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医疗机构要配备充足的诊断、治疗、抢救等设备和药物,已有的负压病房和负压救护车要保证处于备用状态,预备一定床位,加强医护人员诊治及院感防护培训,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八、加强应急处置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疾病监测、应急处置、卫生检测、卫生信息、卫生监督等领域人才培养,建设公共卫生医师队伍。按照“建制化、单元化、模块化”的思路,分类建设传染病、消毒与感染控制、病媒生物控制、寄生虫病控制、食品与饮水卫生、精神卫生、核生化等专业应急处置“战斗队”。建立医疗机构应急救治人员储备机制。
附件2
社区精准精细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社区常态化防控体系机制
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经济社会组织积极协同的社区防控组织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基层民警、社区医务人员“三人小分队”为主体,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防控工作队伍。广泛发动群众参加防控,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防控和社区服务,推动社区民众防控自治,弥补人力不足问题,共同开展外来人员排查、矛盾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探索实行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招募疫情防控非全日制临时社区工作岗位,将增加社区防控和服务工作力量和解决经济困难居民临时就业相结合,保持疫情工作常态化。
二、制定社区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
遵循“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和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差异化防控的基本要求,根据区市县疫情风险等级和社区疫情划分,形成社区常态化防控方案。工作方案中应明确和细化不同风险等级应采取的防控策略措施,依法依规、科学划定防控区域直至最小单元,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社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物资保障,做好随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准备工作。
三、加强外来人员排查管理
交通运输局负责汇总通过交通枢纽途径来连的外来人员信息,并将信息推送至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接到交通运输局推送的外来人员信息后,连同通过三大运营商等其他途径收集的外来人员信息,一并分区逐级推送至社区。社区要发动居民小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楼长等组织和人员,加强对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主动排查外来人员,并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外来人员主动向社区报备。对于公安部门推送和社区主动排查的外来人员信息,充分发挥社区工作人员、基层民警、社区医务人员“三人小分队”作用,社区工作人员和基层民警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掌握外来人员的行动生活轨迹,加强社区治安管理。社区医务人员要有效发挥卫生专业支撑作用,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外来人员的健康监测,掌握外来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可疑症状人员,联系120转运定点医院就诊。
四、兜实兜牢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网底”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控能力,加强机构院感管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日常诊疗、慢性病管理、健康指导等工作。借助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诊疗和健康管理,防控关口前移,加强门诊预检分诊筛查,做好对发热患者的监测、发现、报告和转诊,协助街道、居委会做好辖区企事业单位、商超、学校等疫情防控指导,落实“四早”工作,充分发挥传染病防控“第一守门人”和哨点作用。
五、加大对居民的健康教育宣传力度
预防为主,为居民提供“找得到、看得见、听得着”的科普宣教,运用多种载体,普及群众防控知识,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技能,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做好疫情政策宣传引导,使人民能及时了解政策调整并随需而变。加强心理疏导和精神安抚,对重点人群进行必要的主动心理干预,增强居民防疫信心。
六、大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对社区室内外活动场所和器材设施的日常消毒,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七、“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入社区常态化防疫
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应用,加强各单位、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将信息化手段引入社区防控中,加强大数据信息的推送,人防加技防,运用信息化手段,增强科学防控力量,创新防疫举措并提升防疫成效。
附件3
外防输入和内防反弹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一)加强口岸卫生检疫。对所有入境人员(包括直接入境和分流首都国际机场国际航班的人员)实行闭环管理,严格实施“三查三排一转运”的口岸检疫措施。海关、边检、卫生健康、外办、公安、机场、民航、港口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发力,严格入境排查,及时发现和严格管控“四类人员”及无症状感染者。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入境人员因长时间在口岸聚集滞留增加疾病传播风险。
(二)严格入境人员管理。按照《境外来连人员分流转运消毒防护工作的若干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规定》等规定对所有入境人员进行转运、隔离、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做好隔离点服务保障,明确责任主体,配齐防护装备,配强医护、疾控、公安等人员,严格安全检查,制定应对各类突发情况预案,确保场所和人员安全。注重人文关怀,保证饮食安全。
(三)加强解除隔离人员管理。对按规定完成集中隔离人员,由疾控部门出具解除隔离和检测证明,根据其后续行程安排,提供必要送站服务。对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14天集中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的来连人员,应持解除隔离和检测证明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体系。对于在我市口岸入境的入境人员,依托省际疫情信息交互协作平台,在进入隔离点和解除隔离前48小时内向其户籍和目的地各推送一次信息。外地推送的户籍地或目的地为我市的人员信息,由公安部门梳理整合,及时推送至社区(村)。
(四)严防海上捕捞作业管控。加强对赴中韩渔业协定水域作业渔船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格生产作业管理,严防疫情自海上作业渔船取道输入。加大海上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三无”渔船和赴朝韩敏感水域越界捕捞等行为,避免我渔船被外方抓扣造成疫情输入风险或生命财产损失。
(五)严格船员和机组人员管控。严格执行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境内港口换班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对入境换班上岸船员进行隔离和检测。执行国际航班任务的机组人员,由航空公司实施闭环防控管理,如其同行航班乘客有确诊病例,则机组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及1次血清抗体检测。
二、内防疫情反弹
(一)加强疫情风险研判,动态调整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根据全国疫情形势和防控策略的调整,准确把握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断完善“分区分级管理指标综合评价体系”,动态科学评价各地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
(二)社区(村屯)和单位要加强人员排查、登记、报告,并进行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来连人员如有发热等症状的,须按照要求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三)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自防自控工作机制,坚持用好信息化大数据手段,每日分析研判公安、通信管理、交通等部门和三大电信运营商推送的重点地区来连人员信息,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精准管控,突出抓好重点地区来连人员监测、跟踪、筛查工作。
(四)在我市所有公共场所、住宿单位(含出租房)均实行14日行程查询和扫健康码准入制。经查询“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显示14日内到过疫情重点地区且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的,一律不准进入。
(五)扩大核酸检测范围。针对重点地区来连人员,均尽快进行1次核酸检测,再根据健康码的情况,分别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及健康监测等针对性措施,隔离观察人员在解除隔离前须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努力做到应管尽管,应检尽检。进一步提升医疗和疾控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尽一切可能满足市民复工复产复学复市及出行的需求。
(六)坚持“四早”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哨点预警作用、医联体建设与家庭医生签约的衔接协同作用、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与发热门诊的监测排查作用,筑牢社区(村屯)、发热门诊和面对面流调等三道防线。确保常态化防控下,局部一旦出现疫情,第一时间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扑灭,严防局部疫情发展呈暴发流行态势。深入开展流行病调查,摸清每个疫点、每起疫情的全部链条,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附件4
医疗和疾控机构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健全医防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
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制度,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年度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范畴。进一步强化并合理划分各级疾控机构职能,加快构建医防相结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信息共享和协同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
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按照常住人口比例标准配备疾控机构人员。加大对承担防疫防控职责公共卫生机构的基础建设、实验室装备等相关投入。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等机制。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分析研判、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医院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
(一)严把预检分诊“第一道关口”,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和风险管控。在门急诊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指派有专业能力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或相关专业的医师,充实预检分诊力量。
(二)就诊患者要查看健康码,要求佩戴口罩,并重点询问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体征,以及是否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等流行病学史,对患者进行体温测量。动态调整重点关注地区名单,对重点关注地区来连不足14天的人员(包括就诊患者、陪护人员、其他进入医院的工作人员),经充分排查方可进入医院。将发热患者及高度怀疑新冠肺炎患者规范转移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在医疗机构的重点区域设置二次预检分诊点,对人员进行再次排查,堵塞漏洞。严格执行传染病的网络直报制度,切实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四、加强医院发热门诊设置管理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建立感染性疾病科,开设独立的发热门诊,规范发热门诊流程,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人员实行分区域候诊、分流引导、分诊室就诊,三级以上医院的发热门诊至少要有10个以上隔离观察室,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各项感染防控要求,严防发热门诊内的交叉感染。发热门诊定时消毒,所有人员均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防护。经问诊、体格检查等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应当进行核酸检测等相关检查,进一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对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报告和隔离,及时转入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断或治疗,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离院。
五、做好医院分时段预约诊疗和互联网诊疗咨询
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合理分配就诊时间,实现分时段预约就诊,减少人群现场聚集。将预约诊疗纳入医疗机构制度建设,逐步扩大预约范围,最终实现非急诊患者全部“先预约、后就诊”的目标。推进信息共享,实现线上预约诊疗时,有效识别“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患者、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充分利用“互联网+医疗”优势,积极提供线上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宣教、就诊指导、慢病复诊、心理疏导等服务,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工作。
六、提高医疗和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
加强医疗机构、市区两级疾控机构和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核酸等检测能力,各地区选择综合实力强的县级医疗机构予以重点支持,逐步实现县域内完成核酸检测相关工作,做到重点人群“应检尽检”、重点行业“适时抽检”、一般人群“愿检尽检”。
七、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
(一)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6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226号)和《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防护技术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155号)要求,排查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
(二)医疗机构要加强病房管理,制定严格的陪护、探视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实施视频探视。要加强优质护理服务,实施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必须陪护或探视的,应当严格限制陪护、探视人员数量和时间,并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对陪护和探视人员,应当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状况和信息登记等工作,严格限制其行进路线、活动范围。提倡隔床收治患者,严禁加床。加强病区病房门禁、安保管理,减少未经允许的探视和陪护,以及无关人员的随意出入。
(三)医疗机构要加强患者收入院管理,根据本区域的疫情形势和风险等级,严格执行“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患者、密切接触者)相关管理要求,制定疫情期间患者入院筛查流程。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置过渡(缓冲)病房,对新收入院的患者进行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再转至常规病房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附件5
企事业单位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
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将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生活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配备专人负责体温检测、通风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二、加强企事业单位员工健康管理
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实行健康状况报告,企事业单位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企事业单位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三、强化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防控措施
加强企事业单位进出人员体温监测和登记管理。做好工作场所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工作场所、食堂、电梯、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引导员工在使用通道、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减少员工聚集和集体活动。减少召开会议,需要开的会议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保持会议室空气流通,提倡召开视频或电话会议。员工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加强员工集体用餐管理。适当延长食堂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员工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四、加大企事业单位动员宣传指导力度
强化防控宣传教育,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员工要减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照《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和使用技术指引》要求,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养成勤洗手习惯,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手绢、衣袖等遮挡,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等健康生活方式。
五、及时规范企事业单位异常情况处置
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并根据医院排查诊断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附件6
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属地管理常态化
(一)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的制度优势,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为重要内容,成立常设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本辖区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基层基础,发挥治理优势,进一步压实属地基层党组织和社区管理、疫情防控责任。健全社区防控体系,提高基层社区防控能力,发挥社区网格管理优势,坚决消除管理盲区,细化完善管理方案,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三)坚持以党建引领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实行网格化、地毯式、全覆盖排查,做好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
二、行业监管常态化
(一)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具体工作措施或方案,做好解读和宣传,积极靠前服务,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及时帮助企业有效解决疫情防控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理解到位。
(二)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行业监管责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部署、考核、指导和监控,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地对企业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对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三)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过程中生产经营状况的监测分析,动态优化完善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提高疫情防控措施的合理性。
附件7
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结合健康大连、“百村示范、千村清洁”建设,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在城区以城市山坡、山根、老旧小区、非物业管理小区等环境卫生管理薄弱区域和群众反响强烈的环境卫生问题为重点,在农村以村庄周围、道路沿线、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及“三堆”等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打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加强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推进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地。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为爱国卫生运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组织协调市爱卫会各委员单位和各地区政府(管委会),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结合活动主题,在全市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努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城乡人居环境。
三、开展病媒防制工作
根据季节特点,在春、秋季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以环境治理为主、药械防治为辅的综合防控策略,动员群众自己动手清理死角、清除积水、翻盆倒罐做好物理防制工作,同时组织专业防制队伍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有效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切实防控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途径。
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工作
依托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和疾控部门构建相对稳定的健康科普专家团队,推动建立并完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为市民健康需求提供权威专家和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知识、科学膳食、烟草危害等宣传,形成全方位立体宣传格局。组织开展广场健康大连宣传活动,引导市民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五、开展社会监督工作
全年组织爱国卫生义务监督员开展环境卫生监督、开展市民爱国卫生运动“随手拍”和征文活动,加强社会监督力量,动员和引导市民积极关注、支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附件8
疫情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固化舆论阵地,常态化积极理性引导社会心态
充分利用疫情防控形成的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网络,整合资源,固化“主流媒体引方向、线上线下扩影响、社区宣传广覆盖”的舆论阵地,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宣传网络,加强宣传引导、价值引领,常态化开展国民健康心态教育,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性社会心态,提升应对重大事件的心理“软实力”。
二、开展心理测评,常态化研判普遍人群心理状态
各级政府机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各相关社会团体要充分利用各类专业心理人员和团体,提供简单易操作心理测评工具,引导单位内、团体内、行业内的各类人群进行自我检测、自我疏导、自我调试;选用科学高效心理测评系统,定期为各类人群开展一次科学、客观的心理测评,常态化研判人群心理状态,对评估中的异常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关注人群心理阶段性变化,因时因势调整心理服务举措。
三、提供获取途径,常态化关注重点人群心理状况
各相关政府机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咨询渠道,通过开通高质量免费心理咨询热线、建立三级微信群(泛社群、聚焦服务群和重点陪助群等)、成立线下心理援助干预小组等方式,开展科普宣传、信息咨询、心理支持、情绪疏导、个案辅导服务,将青少年、老年人、患者及其家属,医疗、公安、交通、社区等一线工作人员作为重点人群,常态化关注重点人群心理状况,为其提供一个获取科学、精准心理健康服务的途径。
四、组建服务团队,常态化提供普遍人群心理疏导服务
实施“立足社区,心社联动”的工作模式,培训一批具有心理咨询职业技能的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招募一批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心理援助志愿者,专业心理服务资源与基层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优势互补、双向协作,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将心理服务纳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体系,以社区为工作的基础单位,建立起一支具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的心理工作人员队伍,常态化为广大群众提供心理疏导服务,维护社会情绪健康稳定。
五、加强人文关怀,妥善做好特殊人群的身心健康保障
有针对性地妥善做好医学观察人员及其亲属、独居孤寡老人、生活自理有困难和长期患病在家等特殊人群的身心健康服务。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不歧视患者、医学观察人员及其亲属,切实防止对其就业、上学造成负面影响。要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为患者及其家属及时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有效化解恐慌和压抑情绪。对医学观察中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及有特殊需求的其他人员,了解其生活需求和困难,积极想方设法确保其生活稳定、心情平稳。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孤寡老人、生活自理有困难的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依托社区深入细致地做好生活保障、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附件9
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
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重点场所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落实主体责任
生活场所、室内场馆、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等重点场所经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对重点场所环境、管理、防护条件等进行自我评估,查找风险点、排除风险隐患。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意见等各项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防控措施,确保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处置和独立观察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全员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重点场所经营单位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有可疑症状人员及时送医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
(三)强化场所防控措施
在场所入口处安装体温监测设备,对进入场所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加强场所通风,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每日至少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要求,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保证空调系统新风清洁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没有新风又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场所,应停止使用。电梯、卫生间、洗手池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控制场所人群密度,减少人员聚集,尽量减少举办人员聚集性活动。
(四)加大健康宣传力度
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广播等方式加强健康知识宣传,使场所人员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二、重点单位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强化单位主体责任
各学校、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和留置场所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成立本单位防控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环境、管理、防护条件等要进行自我评估,查找风险点、排除风险隐患。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意见等各项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防控措施,确保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处置和独立观察区域。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全员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二)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按照 “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和学生、监(押)人员、机构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管理制度,每日进行两次体温监测,有可疑症状人员及时送医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学校切实落实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和留置场所工作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出,上岗人员吃住在机构内,居家轮休人员要做好每日健康报告,落实防护要求。
(三)加强出入人员管理
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和留置场所尽可能减少不必要人员的访视,提倡亲属通过视频、电话方式联系。确需探视到访的家属,应按照 “限定时间(预约等方式)、限定人数、限定路线、限定区域(不进入生活区)”等要求进行,合理安排访视时间,避免人群集中。访视人员应佩戴口罩,查验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和健康码,凭大连健康码“绿码”且无14日内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方可进入。访视前应进行体温监测,异常者不得入内。
(四)做好新招(接)收人员的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
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管和留置场所新招收的工作人员,以及新接收监(押)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和精神障碍患者,均需在机构独立观察区域内居住满 14天,且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且隔离满14天的人员,方可进入机构内部生活区域。新招收工作人员要组织做好疫情防控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
(五)严格内部防控管理
严格执行内部防护要求和应急管理、值班报告制度。加强机构内办公、公共活动等区域通风换气,气温适宜时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分体式空调使用期间需定期清洗消毒。加强人员集体用餐管理。用餐时应避免面对面就坐,适当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分散用餐。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三、重点人群防控常态化工作要点
(一)促进养成良好卫生和生活习惯
加大健康宣传,促进老年人等重点人群保持良好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均衡营养。做好手卫生,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生活用品单独使用,不与他人共用。
(二)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
外出建议佩戴口罩,有慢性肺病、心脏病的老年人应在医生的专业指导下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不去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地方,外出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回家后及时更换衣物并洗手。老年人、孕产妇等重点人群要每天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