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大连239个“空壳村”年内全部实现有“产”可依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全面振兴、助推扶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央和省工作部署,近几年来,大连先后制定出台了《大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一系列文件,扎实有序推进 “空壳村”脱壳摘帽工作,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重头戏”。截至目前,全市已经累计消除195个空壳村,占比全市239个空壳村的82%,剩余44个将于年底前全部脱壳摘帽。

低收入村实现屯屯互通柏油路。

据介绍,从2019年起,大连将中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和市级扶持“空壳村”资金统一整合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推行以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要内容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形式,按照计划2018年扶持53个村、2019年扶持102个村、2020年扶持剩余84个村,对所扶持的行政村给予一次性补助,每村的补助资金总额不低于50万元。各涉农区市县也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用地的倾斜力度,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安排时,提前为每个“空壳村”和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优先安排3至10亩的发展用地指标。区位条件较好的城镇规划区用于“空壳村”物业项目建设,跨村发展物业项目用地由所在乡镇(街道)统筹协调。依法征收“城中村”集体土地时,提取土地出让金的10%,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根据农民意愿,可开展留地安置政策,将被征土地部分按照5%至10%的比例留给原集体经济组织,为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增加物业。

普兰店区星台镇低收入村发展设施香菇。

为解决空壳村发展所需的资金短缺问题,大连市农业农村局与农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优惠、优质的金融服务,发挥市农业担保公司作用,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提供有效的增信支持。对列入“空壳村”和薄弱村物业经济项目,村各类统筹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5%的,在符合信贷政策要求、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实行“整村授信、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信贷倾斜。

为鼓励“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在保证扩大生产经营、弥补经营亏损以及集体公益事业支出的基础上,用于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绩效奖励,重点鼓励“空壳村”党组织书记(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带领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针对基层反映的有关农村微小型简易项目招投标政策不明确、程序周期表、报价成本高、群众意见大的问题,大连还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微小型简易项目由村级组织自建自营的政策文件,明确200万元及以下村级组织能够自己组织实施的村集体经济项目、扶贫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不纳入招投标,由乡镇政府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监理和验收。在全面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基础上,大大简化了程序,减轻了村集体经济负担,受到基层极大欢迎。(作者单位: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编辑: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