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每人每月197.5元、146.5元

要发钱了!这些人可以领

大连市民政局近日发布关于发放2020年3、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将向满足条件的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发放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发放标准

根据补贴计算公式:

每人每月补贴额=同期(去年)城市月低保标准690元×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3、4月份大连市食品价格单月分别同比涨幅14.3%、10.6%)×2倍。

经计算:

3、4月份发放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97.34元、146.28元,3、4月份价格补贴分别按每人每月197.5元、146.5元执行。

为什么发放补贴?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向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3.5%。

2.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由于2020年3、4月份大连市食品价格单月分别同比涨幅为14.3%、10.6%,均已达到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启动条件。

发放要求

各地区民政部门要与当地财政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及时、准确将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1.按照2020年3、4月份发放标准和应发放人数,于2020年6月16日前将两个月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一并发放到位。

2.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应当实行社会化发放,并注明发放的补贴为“3、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3.在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过程中,各地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提高发放工作的透明度。

4.请各地区于2020年6月19日前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情况(发放人数及发放资金)反馈至大连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4342110。

编辑: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