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院全面开启公告网络送达时代

天健网消息(李丹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冉嬛)“网络公告送达真是太方便了,省去了我们的公告费用,为我们下一步申请执行节省了宝贵的时间!”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文律师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近日,中山法院采用网络公告送达的方式,仅用时两分钟就快速完成了案件的送达工作。

据了解,该案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被告杨某起诉至大连中山法院。中山法院分别向被告的户籍地址、案涉合同地址、案涉抵押财产所在地址进行了送达,但因被告人迁移新址、未在送达地址居住且无登记信息等原因,均送达未果。

为解决执行文书送达难题,大连中院出台了《大连市两级法院关于网络公告送达的规定(试行))》,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诉讼文书网络公告送达制度,明确民事案件、执行案件,以及行政案件向当事人的送达均适用于网络公告送达,且不收取当事人公告费用。

案件承办法官在辽宁诉讼服务网上发布送达公告后,当事人即可实时查询,无延迟、周期短,在公告期满后,送达回执在案件归档时归入诉讼电子卷宗和纸质档案,切实提升了送达效率,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据大连中院审管办主任刘勇峰介绍,《大连市两级法院关于网络公告送达的规定(试行))》的出台,可以充分发挥互联网方便、快捷的作用,节约司法资源,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有利于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

编辑: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