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抢劫 被抢情侣伺机跳车逃生法院判其有期徒刑3年9个月,处罚金2万元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万恒

男子孙某为了牟取钱财,携带折叠刀、电棍和麻绳等工具,在大连金州一处荒山坡上抢劫在此停车的男女。所幸被抢者趁其不备跳车逃走。孙某也被警方抓获。近日,孙某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9个月。

1981年出生的孙某是辽宁凌源人,2020年年初,他来到大连。孙某发现,经常有人开车停在金州一处山坡上。于是孙某打算对这些车辆驾驶者实施抢劫。2020年1月2日下午两点多,孙某携带折叠刀、电棍及麻绳等作案工具上山。他看到一辆别克商务车停在山坡上,车内有一男一女。于是孙某进入车内,用电棍、折叠刀对车内的情侣刘某(男)、徐某(女)二人进行威胁,刘某反抗时手部受伤。孙某让二人将各自的手机放置在驾驶仪表盘上,让徐某用麻绳将刘某的手绑住。随后孙某向刘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刘某说自己没有这么多钱,讨价还价后,孙某要刘某给其6万元。因为自己账上没钱,刘某找朋友求助,其朋友通过微信转给刘某5万元,刘某收款后孙某驾车拉着这对情侣去银行取钱。途中,刘某、徐某趁其不备跳车逃跑。

孙某驾车逃跑的过程中,想将车内被害人的两部手机卖掉,后因害怕被抓获将手机扔掉,并将车开回实施抢劫地点附近遗弃。

案发后,孙某被警方抓获。为了获得轻判,孙某的妻子赔偿了刘某5万元,获得了谅解。在受审期间,孙某表示因家里穷,过年想回家看看老人,经济上出现状况,一时糊涂。在押期间,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和自责,已经认识到错误,并深刻反省,知道不管什么原因都不是走向犯罪的理由,希望能够早日出去和家人团聚,重新做人,望从轻量刑。

而孙某的辩护律师则提出,孙某抢劫未遂。确因生活所迫而抢劫,且孙某孩子年幼,父亲、母亲患有严重疾病,尚需照料。希望从轻处罚。

金州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触犯了刑律,已构成抢劫罪,应予处罚。孙某称“因生活所迫而抢劫”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近日,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编辑: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