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毒品种类多样化 案件数量整体下降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丁一)6月22日,时值第33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大连中院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2019年以来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了四起典型案例。

市中院禁毒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大连中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6件,二审案件99件,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分子207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2人(一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98人(二审),重刑率达到53.1%。

从审理情况来看,毒品案件数量整体呈明显下降趋势,这与大连市一直坚持对毒品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及综合治理的政策密不可分。而且,单案毒品数量不断增多,2013年以来,单案毒品数量超过1千克的案件频发,其中,2019年审结的李某、徐某等13人贩卖毒品案,涉毒数量高达35千克;共同犯罪被告人数较多,出现代购代买、共同运输、居间介绍等共同犯罪的形式。

此外,涉案毒品种类继续呈现多样化,甲基苯丙胺(包括冰毒和片剂)仍是大连地区最主要的涉案毒品,新型毒品犯罪亦偶有发生,部分案件涉及两种以上毒品;同时,犯罪手段日益更新,犯罪分子交易日趋隐蔽,支付方式多样化,转账账号多变,部分案件共同犯罪被告人之间联系出现临时化、松散化,为打击毒品犯罪提出了新的挑战。

据大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马军介绍,大连中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始终对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为有效打击毒品犯罪行为,大连两级法院突出打击重点,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方面,对于大宗贩卖毒品的源头性犯罪,以及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另一方面,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悔罪等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体现政策,给予从宽处罚,对其中确实自愿认罪悔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