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修订低保政策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冉嬛)为切实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6月28日,记者自市民政局获悉,大连市新修订的《大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大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主要为低保制度的原则性规定,重点明确了低保审批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基本要素等;《细则》共九章五十九条,重点细化了各低保工作主体的职责分工、审批管理具体标准、实施程序等。记者了解到,新政进一步明确了低保经办职责;细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认定标准;进一步优化低保申请及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内容及标准;并依法强化了监督管理。


“新政策优化了申办资格条件。优化了申请资格条件,在坚持一般按户申办的基础上,合理放宽了困难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特殊成员单独申办低保的条件,调整规范了困难家庭中的重点优抚对象单独申办低保的条件。”谈到新政策的创新点,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与此同时细化了收入和财产计算方式方法。通过调整完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认定标准、赡养费计算方法等,有针对性地降低了困难老年人申办低保的条件;细化了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核算标准,加大了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就学、就医等刚性支出扣减力度,规范认定残疾人员等收入,使低保审批更加科学合理,将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更好地发挥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另外,新政策补齐了低收入家庭救助短板,将无法纳入低保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25倍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规定的家庭,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并实现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与低保标准联动挂钩,实行动态调整。


编辑:姜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