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今年8.73万大学毕业生 截至目前就业率63.8%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记者王春燕


6月30日,市人社局通报了我市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据通报,我市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8.73万人,截至6月29日,实现就业5.57万人,总体就业率为63.8%。其中,1.67万人在本市就业,留连就业比例为31.3%。


据了解,目前,我市签约率高于总体就业率的学校共有17所,分别是大连艺术学院、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连财经学院、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大连理工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大连工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软件职业学院、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大连外国语大学、大连科技学院。


签约人数较多的专业按从多到少排序排前10位的分别是:软件工程、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旅游管理、学前教育、会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技术、会计、自动化。


就业去向按人数从多到少排序排前10位的分别是: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升学(含出国、出境留学)、三资企业、医疗卫生单位、自由职业、中初等教育单位、高等教育单位、其他事业单位、自主创业。


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简介


(就业、创业、培训、保障4个方面21项政策)


(一)就业扶持政策(6项)


1.“名校优才”大连奖学金。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读期间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给予每人每学年最高1万元奖学金;毕业后全职来(留)连工作的,给予最高5万元学费补偿。


2.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5.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每年选派毕业两年内的省内生源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间按照一定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服务期满后可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继续学习深造、代偿助学贷款、就业创业服务等优惠政策。


6.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计划。每年开发设立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鼓励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服务工作,参照当地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给予相应待遇。


(二)创业扶持政策(7项)


1.免费入驻公共创业孵化平台。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创办经营实体,可免费入驻公共创业孵化平台。


2.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优秀创业人才补贴。每年从市级创业孵化平台中选拔一批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优秀创业人才,市政府按1万元/人的标准组织参加高层次的创业进修或交流考察。


3.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及2019年4月23日以后初次创业的高校大学生,租用场地创办经营实体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3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对符合困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标准上浮2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按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4.创办经营实体社会保险补贴。对认定为创业带头人的高校毕业生或2019年4月23日以后初次创业的高校大学生,创办经营实体并吸纳一定数量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5.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资助。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五年内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并在我市完成商事登记的给予5万~20万元一次性资金资助。


6.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可按规定申请个人最高20万元、企业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7.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连高校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三)就业培训政策(4项)


1.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的,按不同专业给予每人500元至4800元不等的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免费参加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免费参加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费补贴。


3.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对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基本生活费,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给予相应补贴。


4.支持专项培养在校优秀大学生。依据我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每年遴选支持专项培养项目10个左右,每个项目培训在校优秀大学生50~70人。


(四)就业保障政策(4项)


1.开放高校毕业生落户。按照《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实行先落户、后就业。


2.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购房)补贴。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给予3年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租房补贴,或者分3年给予总额10万元、6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


3.涉农地区就业专项安家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急需紧缺专业(行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各涉农地区给予一定的专项安家费。


4.高校毕业生县域就业创业住房保障。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对无住房、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提供人才公寓、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或短期免费周转房,或给予一定期限的租房补贴、安家补贴、一次性购房款减免、购房公积金或购房贷款优惠政策。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