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 深化“三评改革” 激发创新活力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谢小芳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方案》,从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评价制度、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将力求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记者获悉,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三评改革”的决策部署,市科技局将着力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在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方面,细化完善大连市科技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规程,推进项目管理流程再造,精简申报材料,推行科技计划项目“材料一次报送”制度,把科研人员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完善科技专家库管理,细化入库标准、专家领域和研究方向,新遴选入库专家近3000人。专家抽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增加异地专家和产业界专家数量,2020年项目评审邀请的异地专家占比40%,企业专家占比31.3%。积极推行网络评审和视频评审,大大提高了项目评审的质量和效率。2020年1月,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合正式建成使用,今年1481项科技计划申请立项项目全程实行“一网通办”,审批时限压缩至50天以内。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市科技局快速反应,单独印发指南,紧急启动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技术研发计划,分三批下达应急技术研发计划22项。


二是在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面,按照“提高质量,减少数量,优化奖励结构”的改革方向,严格把控市科学技术奖的奖励标准。压缩了2019年度市科技奖励项目数量,提高了奖励额度:奖励项目的控制数从2018年的99项调整为59项,一、二、三等奖数量分别不超过10项、20项、30项;一、二、三等奖奖金额度分别提高到20万元、10万元、5万元。


三是在改革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和赋予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方面,修订印发《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大连市科技人才创业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大连市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细则》,优化科技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和标准。修订了《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积极推动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允许项目执行过程中列支间接费用,并将重点学科重大课题研究项目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的比例提高至30%,项目负责人可在预算范围内自主安排经费开支,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了对科技人才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四是在加强科研诚信和监督方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科研失信行为清单和措施清单,建立了覆盖指南编制、项目申请、评估评审、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制定了《大连市科技局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规则》和《大连市科研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强化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制定印发了《大连市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