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1月开始

市级试点登记标准时点定于7月21日零时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张玮炜)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我市将与全国同步开展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届时普查员将到市民家中登记。

此次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

此次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采用PAD、手机等进行普查小区绘图和建筑物标绘以及数据采集,并探索个人网上自主填报。广泛应用公安、民政和卫健等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作为正式普查的“彩排”和“预演”,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甘井子区辛寨子街道华鑫社区和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上海社区先行开展市级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共计1000余户、4000余人,为正式普查模拟流程和积累经验。试点登记的标准时点是7月21日零时。7月14日至8月3日,普查员将佩带有效证件到社区居民家中进行摸底、登记。居民应提前了解家中每一位成员的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等基本情况,并留一位熟悉情况的人便于向普查员申报。

编辑:谭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