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轻信谎言 房产竟然两次转让

老马和韩某是好友,几年前,老马轻信韩某,将自住的学区房以做抵押担保的形式,帮韩某还债,不成想,抵押变成了过户,这套学区房竟在几年内进行了两次零转让。老马去世后,老马的儿子小马将韩某等人告上了法庭,近日,法院一审宣判,判韩某等人赔付小马150万元。

一套学区房两次被转手

老马退休前是一个工厂的工人,多年前离婚后就经常和邻居韩某在一起吃喝,两人也成了要好的酒肉朋友。老马住在西岗区茂田巷一处57.14平方米的双学区房。2016年初,韩某做生意亏了本,就找到老马要其帮忙,用老马的学区房做担保借钱还债。当时老马身体不好,还患有严重的痛风等多种疾病,而且整日沉溺于酒桌上,处于一种迷迷糊糊的状态。在韩某的一再劝说和操作下,老马的房子竟然不是抵押,而是经他本人糊里糊涂地签字,直接过户登记给了他人。

2016年4月,该房屋在没有支付任何款项的情形下,韩某领着几分醉意的老马,到房地产交易机构,分别在多项文件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摁了手印,将自己的房子过户至案外人于姓女子名下。两年后,该房屋又在没有支付任何款项的情形下,过户至一名朱姓女子名下。

房子被莫名两次过户后,该房一直由老马居住,也从未有人要求他交付房屋。

警方传唤后写下确认书

2019年初,老马病重后先后三次住院治疗。这期间,儿子小马从国外回来,经过查询发现,该房屋早已不在父亲名下,老马在病床上方知被骗,而此时韩某却不见了踪影。为此,小马找到了辽宁圣邦律师事务所张荣君律师,请求帮助。在律师的建议下,小马第一时间报了警。

当年5月,老马因病去世,小马成为其唯一法定继承人。其后,警方依法多次传唤了韩某,韩某也向警方认可该房屋应属于老马所有,现老马已去世,房屋应归小马所有。当年6月,韩某及朱女士共同向小马出具确认书,内容大体为:“位于大连市西岗区茂田巷29-5号3-3房屋,虽然登记在朱女士名下,但该房屋实际属于小马所有。现经三人协商,给付小马房款150万元。此房款从2019年6月5日起至2022年6月5日前分次还清(如果在朱女士、韩某有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全部归还)。应在年底前给付八十万元,每过一日加付200元。以此协议为准。该确认书的内容由原告女友案外人王华书写,朱女士、韩某签字、捺印。

经律师调查发现已抵押

首款履行期届满,但朱女士、韩某二人却以无钱给付为由拒绝履行。小马遂委托张律师将朱女士、韩某二人诉至法院,请求给付150万元房款及利息,同时,张律师在递交起诉状后立即向法院申请查封了涉案房产。张律师在调查时发现,该房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状态为已被抵押。

经法院审理并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小马150万元,并自2020年1月8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违约金。采访中,张律师表示,老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一定要格外小心,记得与家人或子女商议后再决定。房产涉及价值比较高,一旦过户与他人,想要拿回,耗时耗力,如果证据不足,有可能就人财两空了。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赵卓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