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缴医保,不缴养老保险退休以后能用医保吗?

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医保方面的信息,大家可扫码关注“大连市医保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

针对医保参保人在参保和使用医保的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大连市医保局对一些高频咨询事项进行了总结归纳,内容涉及到“参保与个人账户、补助管理、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业务”等热点内容,上期课堂,我们跟老友们分享了一些问题的解决办法,这期继续答疑解惑。

问:我在沙河口区缴纳的保险,现在想要将医保和养老保险转到济南,咨询具体需要的手续。

答:你需要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如你的医保关系在市内临时户或个体户下,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到缴费单位所属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或通过微信关注“大连市医保局”公众号,或在支付宝生活号中搜索“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问:我在网上申请医保关系转出后,以前医保卡里的钱怎么处理?

答:参保人在网上申请医保关系转出后,在新参保地缴纳保险,并将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提供给新参保地。当我市收到新参保地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关注“大连市医保局”公众号,或在支付宝生活号中搜索“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问:父母是异地户籍,超过退休年龄后没有相应医保退休待遇,如何缴纳城乡居民保险?

答: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9〕31号)的相关规定,请咨询人持身份证以及父母在我市的居住证到居住证所属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通过微信关注“大连市医保局”公众号,或在支付宝生活号中搜索“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参保手续。

问:我要在黑龙江办理医保退休,因为居住在大连市,黑龙江医保需要大连市出具未参保证明,去哪里办理?

答:“未参保证明”属国家无明文规范的非常规要求,我市无法出具。建议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要求该证明是否属官方行为。如属官方行为,建议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在确定此行为的合规性后,通过协查函的方式联系我市经办机构,我市将及时函复。

问:我单独缴纳医疗保险不缴纳养老保险,连续缴纳25年,等60岁退休之后是否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答: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6〕42号)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后,方可办理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准业务。所以,如果你不能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则不能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问:我是军人,爱人是军属,我参军期间她也在部队享受医保,我退役后她的医保如何处理?

答:军属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原医保关系可以转移接续至大连。可持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至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到户口所属区,以单位职工身份缴费的到单位所属区)申请转移异地的医疗保险关系。或通过微信关注“大连市医保局”公众号,或在支付宝生活号中搜索“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申请后,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发函通知其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转移接续参保关系,并在收到回函后按规定录入、审核相关信息。

问:我姐姐今年50岁了,在大连居住已近20年(有大连户口),来连后也没有交过医保。像她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居民医保?

答: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9〕31号)的相关规定,具有我市户籍或我市居住证,且年龄超过18周岁的城乡非从业非全日制在读居民,可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规定享受待遇。参保缴费实行预缴制,预缴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在预缴期内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参保费用后,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未在预缴期内参保的,可在缴费年度的1至9月补缴当年度的医疗保险费,自补费满2个月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预缴期内请在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非预缴期请在户口簿或居住证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或通过微信关注“大连市医保局”公众号,或在支付宝生活号中搜索“大连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参保手续。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