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故告诉你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有多危险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冉嬛)随着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全警上路管交通以来,驾驶员礼让行人的越来越多,但仍有个别驾驶人没有做到礼让斑马线,甚至有冲抢斑马线,逼停行人的不文明现象发生。8月20日,市交警支队整理了两起由于驾驶员不礼让行人而导致的事故,再次给各位驾驶员敲响警钟。
据了解,2019年1月1日至今,我市主城区因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或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造成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14起,致人死亡11人,受伤107人。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的,造成一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95起,致人死亡34人,受伤177人。
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
行人在人行横道内被撞倒受重伤
2020年4月21日17时36分,李某驾驶辽B98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水仙街由东向西行驶至纪念街交叉路口左转弯时,车辆前部将在人行横道内由东向西横过纪念街的行人潘某撞倒致使潘某受伤。
李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将潘某撞倒致伤,其行为过错及其所起的作用是形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李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潘某无责任。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让行
行人中途折返被机动车撞倒致死
2020年4月16日8时50分,宋某驾驶辽BL0XXX号重型自卸货车,违反大连市货车限行通告,沿八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大连滨海医院门前路段时,未确保行车安全、采取措施不当,车辆右前部将未在人行横道内由西向东横过八一路又突然中途折返的行人任某撞倒致伤,车辆受损。任某经抢救无效于4月17日9时10分死亡。
宋某驾驶机动车违反大连市货车限行通告,未确保行车安全采取措施不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实施载货汽车、挂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之规定;任某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在车辆临近时突然中途折返,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依法认定当事人宋某、任某负此事故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
行人和驾驶人切不可心存侥幸酿大祸
从两起事故来看,均可以避免人员受伤和死亡。其主要原因就是一些驾驶人和行人缺乏文明安全交通意识,总是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觉得没事。如果李某在行经人行横道时能做到减速或停车让行,潘某也不至于被撞倒受伤;如果宋某遵守货车限行通告,任某不横穿马路和折返,任某就有可能不被撞倒致受伤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部门提醒,道路交通事故往往发生在瞬间,如果能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始终绷紧“安全出行,文明礼让”的弦,一些交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存在侥幸心理图一时便捷引发交通事故后,既给自己带来了伤害,又给家人带来悲痛,希望广大驾驶人和行人引以为戒,坚决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做到文明开车、文明走路、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