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事关公租房补贴

大连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决定启动,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在保家庭转实物配租保障预登记受理工作。

受理时间: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受理方式:大连市政务服务网或户籍所在地社区。

受理范围:按照《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大政发〔2015〕53号)规定,2019年申请的中低收入在保补贴家庭。

受理程序:在保家庭的主申请人,上网登录大连市政务服务网申请;或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申请公租补贴保障时的受理社区提出申请并填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变更(预登记)申请书》。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