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高空抛物 警民联手宣传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王煜)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高空抛物已列为违法行为。近来,泉水街道龙园社区经常接到居民反映辖区有高空抛物现象,为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杜绝高空抛物,保证辖区居民出行安全, 9月2日上午,龙园社区联合泉水派出所、金地物业在金地檀溪小区内开展“拒绝高空抛物”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民警及物业通过入户走访、现场宣讲相关法规等方式与居民进行面对面宣传,向居民讲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民警以发生在居民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提醒和告诫业主禁止高空抛物,若有违规所造成的危害及损失,一切后果由肇事者承担,同时积极动员居民相互监督和提醒,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

通过此次活动地开展,增强了居民对高空抛物危害性地了解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并希望广大居民积极行动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呼吁大家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