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专题学习电视电话会议

切实做好民法典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

为“两先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陈绍旺主持并讲话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刘晓华)昨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专题学习电视电话会议,围绕“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这一主题进行深入学习。受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谭作钧委托,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绍旺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协主席王启尧,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长徐少达出席会议。

会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江必新作专题辅导报告,从“民法典是国家对社会进行治理的基本工具”“国家通过民法典进行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和“有效发挥民法典治理功能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三大方面进行全面系统讲解。报告思想深刻、深入浅出,既有理论概括,又有实践指导。大家听后深受启发,受益匪浅。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先后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相关汇报,亲自指导编纂起草工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彰显了“中国之治”的力量,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达到新高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步入新境界。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驰而不息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真正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奋力开拓“两先区”新征程的强大动力。

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把民法典宣传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在民事法律领域严格按照民法典维护人民利益、行使公共权力,以实际行动引导带动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推广普及。要扎实推动法律实施,依照民法典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高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做好法律衔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快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两先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群团机关、市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学习。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