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推行公安部 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

6月起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分科目考试、车辆转籍异地可办

6月1日起,公安部再次推出10项改革新措施,以进一步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升级交管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往返、减轻群众负担。我市交警部门将进一步细化工作部署,完善配套制度,确保10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据了解,新措施重点突出了两大方面改革,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


■5类业务“异地通办”


1.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


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


2.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


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


3.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身份证直接申领,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4.车辆转籍异地可办


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


5.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


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5项服务“便捷快办”


1.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


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


2.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


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保留原号延长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3.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


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


4.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


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


5.交管语音服务热线加快推广


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以上10项新措施6月1日起推行(记者王艺)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