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停车场对外收费、快递柜进入小区……
小区广告收益到底该归谁?
“我家电梯里光显示屏就有3个,一进电梯,各种广告一起响,简直就是狂轰滥炸。还有各种固定的广告栏,连电梯门上都贴满了大幅广告,一点空闲的地方都没有。如果你不想看广告,只能闭上眼睛、捂上耳朵。”市民朱女士一脸的无奈。近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大连市内的几个小区,发现几乎所有小区的电梯里,都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固定广告栏等载体,还有停车场对外收费、快递柜进入小区……小区公共区域广告铺天盖地。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如何?记者咨询了大连市几家主营电梯广告的广告公司。据工作人员介绍,小区投放广告的类型较多,主要包括灯箱、投影、平面框架、视频等。每部电梯每个平面广告位的价位每月约500元,视频广告约1000元。可见,广告收益对物业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社区媒体的经营收入,已经成为物业公司的重要经营收入之一。
质疑:小区广告内容缺乏监管 收益是笔“糊涂账”
对于小区内的花式广告,业主早已司空见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业主只关心物业的服务质量,却忽略了物业广告收益问题。但是,面对小区广告越来越多的现状,也有不少人提出了质疑。
“小区里的广告不但多,而且什么内容都有,有些还非常低俗,孩子们出出进进的,影响特别不好。”对于小区内频繁出现的广告内容,市民赵女士表示担忧。市民陈先生认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公摊面积里包括电梯等公共区域,“也就是说,小区内所有共有区域的用途应该由业主来决定,而广告收益自然也应该为业主共同所有。但是,物业从来都没有跟业主商量过公共区域的使用问题,更别提收益分配了。”陈先生坦言。
物业:广告收益用于公共设施维护
显然,这笔钱进了物业的口袋。那么,物业用这些钱做了什么?面对业主的疑问,多个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均表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主要用于补充公共维修基金,用于电梯维护、小区绿化等方面。“说实话,多年来,我们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都比较低,如果不靠公共区域的广告费,企业很难维持正常运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坦言。
记者从沙河口区住建局物业科了解到,该区每年都会接到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所属问题的相关投诉。
维权:公共收益应定期公布 接受业主监督
对于小区物业的公共收益的归属问题,《物权法》第七十条有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按照《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其经营所得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主体,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确定”。
对于公共收益的公示问题,《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有明确规定,“公共收益应当单独分类列账,独立核算,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业主大会可以设立公共收益账户。设立公共收益账户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公共收益账户设立十五日内将属于业主共有的资金转入公共收益账户”。
若物业将公共收益收入囊中,或不公示收益明细,业主可向属地的区物业主管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