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联合收费处交费时间有变

@市区联合收费处居民用电客户

2020年1月开始

你家电费的抄表、交费时间

有变化了!

更改为

抄表月份与交费月份一致 

以保证广大居民用电客户

水、电、煤气费可同时交纳

抄表变化:

原来奇月抄表用电客户:在2020年1月正常抄表后,2月份临时增加抄表一次,从2020年2月1日开始调整为以后偶月抄表,交费月份不变化,在2月份交费过程中电费账单会出现两次。

原来偶月抄表用电客户:从2020年3月1日开始调整为以后奇月抄表。确保电费交费月份不更改,在2月份临时停止抄表一次。在3月1日抄表中会出现居民3个月的用电量,出现电量增多的情况,3月1日抄表后恢复正常仍然是两个月抄表一次。

交费时间变化:

以后每月交费时间,由原来的5日开始,调整到每月10日开始。

用电小贴士:

希望广大用电客户能够提前预存电费,避免因电费金额不足引起欠费停电,给您生活带来不便。

如果您在变更过程中遇到问题

可随时咨询所属供电分公司

或者联合收费处

相关业务联系电话

中山分公司

0411-82613367

甘井子分公司

0411-82614568

高新园区分公司

0411-82613939

沙河口分公司

0411-82611621(周一到周五)

0411-82611681(周末)

联合收费处

0411-84650005

编辑: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