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有效期10年”?这是谣言
2020-04-24 19:32来源:大连天健网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丁一)近日,一些参保人员通过微信群等社交软件传播不实信息,对我市前期发行的部分社会保障卡印刷的“有效期限10年”存在误解。认为需要提前换卡,否则会到期后会自动停止社会保障待遇,住院医保结算时要全部现金支付,这是真的吗?
就此问题,大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发布情况说明。据悉,我市社会保障卡是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的要求,由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本市参加社会保障人员发行,应用于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加载金融功能的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大连市于2013年初正式启动了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工作,目前全市参保人员基本持有社会保障卡。
该中心向广大参保人员郑重申明,我市的社会保障卡已取消有效期的使用限制,现在发行的社会保障卡已不印刷“有效期限10年”,旧卡到期仍旧可以持卡继续享受各种社会保障待遇。卡片损坏、丢失,可随时在我市社会保障卡各即时服务网点补、换新卡,立等可取。医保住院结算时全部现金支付,是医疗保险欠费等原因造成的,与社会保障卡是否到期无关。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