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现场】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大连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葛春家 王煜 毛雪梅 温笑权)今年4月,我市出台了《大连市加快建设海洋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大连也十分关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大连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代表们各抒己见,为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建言献策。


针对草案的具体条款,代表们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郑东兵代表提出,草案第十一条关于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向市有关部门提供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有关的资料,其中“市有关部门”表述不准确,建议修改;草案第四十条港口码头等单位污染防治工作中配备的监事设施和污染物接收设施,还应当保障其处于良好状态。


还有的代表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冯保民代表认为,草案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实施的过程中应注意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成立海洋环境保护公益组织,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建议市政府成立海洋保护咨询专家库,为我市海洋环境提供智力支持;鼓励、支持有关单位开展海洋环境保护科研创新,增强我市海洋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能力。黄国强代表提出,海洋环境应当与全市环境保护一并考虑,实现共同治理、共同改善;海洋环境特别保护区应当与的经济发展相协调,治理有序、和谐共生。


随后,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针对代表提出的64条意见和建议逐条讨论,进一步完善草案,形成草案修改稿,提交大会第二次审议。《大连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是本届人大在代表大会上审议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将条例提交代表大会审议,对于发挥代表在地方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最大限度形成共识、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