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大连有哪些?

昨天,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读大连市学生资助政策,并回答网友提问。


A


我市学前资助政策是什么


我市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免托保费政策。资助标准为按实际收费标准免收,最高不超过580元/月·人。


B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去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大财教[2019]980号),文件规定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含市工读学校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按照《大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大教发〔2019〕39号)执行。目前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标准为:(1)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含市工读学校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2500元。(2)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3)生活补助主要用于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就学过程中发生的伙食、交通、必要学习用品等费用。


C


我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包含什么


具体内容为:政府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寒窗基金。我市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市普通高中全日制在籍在校生中大连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普通高中就读的,与所在城市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同等政策。我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符合资助政策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D


就读中职学校,享受什么资助


目前,我市中职学校已经建立以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及顶岗实习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职免学费的补助对象包括全市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籍学生,民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籍学生。免学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经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学校补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职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年。中职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2万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中职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E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目前,我市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生源地贷款以及高校退役士兵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内容。


市属高校市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市属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300名。市属高校市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通过其分支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贷款经办机构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之一(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申请贷款的对象是: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按照学生学制、在校时间一次申请、按年度分次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2020年开始,国家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


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