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个低收入村全部提前“脱低”摘帽

较好实现农村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目标

昨日,在白云映衬下,普兰店区城子坦街道金色的稻浪在秋风中摇曳。(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吕文正 摄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李小华)记者昨天从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到目前为止,全市较好实现了农村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目标,128个低收入村全部提前实现“脱低”摘帽。

我市始终把扶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和重大历史机遇来抓。2014年,对全市农村收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确定了北三区市37个乡镇(涉农街道)的128个低收入村作为扶贫攻坚对象,作为全市重点民生工程全力推进。此前,我市在2005年消灭绝对贫困人口以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以低收入村作为对象实施整村推进,扶贫标准也逐年提高。

同时,我市自加压力,提出实施以低收入村作为扶贫对象整村推进的工作方针,并根据国家和省的扶贫标准相继提高的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增长水平,经过分析、对比、测算,市委、市政府确定我市由原来的6500元提高到10000元的扶贫基准线,并以此为标准确定低收入村。新一轮确定低收入村128个,其中庄河市55个、普兰店区43个、瓦房店市30个。明确了低收入村退出十项标准,到2020年,全市128个低收入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万元以上。

低收入村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产业发展是关键,配套政策是保障。为完善保障体系,以《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农村扶贫攻坚战的意见》为统领,我市先后制定了《贯彻实施〈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农村扶贫攻坚战的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大连市扶贫攻坚成效考核暂行办法》《大连市低收入村脱贫退出办法》《大连市农村扶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大连市农村产业扶贫发展规划(2017-2020年)》《全市农村定点帮扶单位调整名单》《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指导意见》《大连市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与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指导意见》《大连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系列文件。有了政策保障,各级政府部门加大产业扶贫力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能够促进低收入村农民增收的产业项目及其相关联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一区两市结合本地实际,以激发内生动力为根本,以产业扶贫为关键,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做强主导产业,做大优势产业,做精特色产业,加快推进扶贫产业落地见效,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在产业扶贫政策的推动下,全市出现了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土地股份合作、村企合作、扶贫车间、党建+电商、广告+品牌、政府+协会+基地+农户、金融+集体+农户和旅游+农户等众多产业扶贫模式。截至目前,2016-2020年扶贫资金已全部立项,共立项产业项目145个。

积极发挥行业和对口帮扶优势,全力打好扶贫帮村“组合拳”。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向低收入村倾斜,不断拓宽政策支撑的深度和广度,切实做到凝聚力量,合力突击,全面改善低收入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低收入地区整体发展水平。市扶贫办印发了《关于明确机构改革后全市农村定点帮扶单位的通知》,督促机构改革后192家市级单位落实帮扶责任,改进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实施“造血式”帮扶,确保帮扶工作有效衔接。近年来,192家定点帮扶单位累计投入折合资金达1.02亿元,有力助推了低收入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坚持党建引领,为全市128个低收入村派驻第一书记,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力量。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委组织部配备的128个低收入村的第一书记全员在岗,在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据介绍,为全面着力巩固“脱低”成果,我市将继续坚持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不摘”原则,保持对128个低收入村帮扶政策和力度不减,推动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建立稳定扶贫长效机制。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