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综合改革落地 车险保障服务更加完善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邵海峰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于9月19日正式实施。当天,人保财险大连分公司已成功签下该公司第一单,这意味着车险综合改革运行新模式已经开启。

大连人保财险专业人士介绍,此次车险综合改革后,交强险发生变革。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车主必须投保的险种。改革后,在保费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本次车险改革,除责任限额外,调整优化了地区的NCD系数(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从原来的1类细分为5类,上限不变,但下限最多浮动达50%。不过,大连地区属于保持不变的地区,仍维持原来的最多浮动30%。

需要提醒的是,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对于商业险来说,也有新的变化。商业车险由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和多项附加险组合而成。以往像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等附加险,如果车主没有单独购买,则无法获得相应赔付。改革后,引导行业将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原属于附加险的保险责任纳入主险保障范围,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此次车险综合改革,在商车示范条款中还增加了多项增值服务附加险条款,意味着保障范围更加多样,保险责任更加丰富。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