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砖头连续砸行人并抢劫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万恒

近日,大连市普兰店区法院对发生在普兰店的一起抢劫案件一审宣判:从外地流窜到大连,以砖头砸头方式抢劫行人的劫匪王某被判刑六年。

1980年出生的王某是吉林人,小学文化,无业。2020年1月11日,王某流窜到大连普兰店区伺机抢劫作案。当日中午11点左右,王某趁周围无人之际,用方砖击打行人李某头部,并将李某的钱包及包内的人民币40元和苹果6型手机一部抢走,后乘出租车逃跑。当日将所劫取的手机变卖,所得赃款人民币50元及包内现金人民币40元被其挥霍。

2020年1月12日,王某故伎重演。他窜至大连市普兰店区的香海滨城小区后身,趁周围无人之际,用事先准备好的方砖击打行人孙某头部,并将孙某的手提包抢走,后在逃窜时被路过的出租车司机制服并报警。

案发当天王某被警方刑事拘留。2020年6月,王某因抢劫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普兰店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已构成抢劫罪。王某持械抢劫二次,对其酌情从重处罚;近日法院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