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原配偶去世,房屋却尚未办理析产登记

市民李女士婚后购买了一处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后来夫妻双方因琐事争吵,最终两人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双方正要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时,李女士却突然去世。现在男方想要将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该如何办理?

法律法规: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继承法》规定自然人死亡继承权即时发生。

应当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应及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离婚析产登记。如果一方不配合申请,另一方可起诉到当地法院要求配合办理登记。若当事人死亡不能共同申请登记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厘清是否有继承权之争。法院裁决或调解后,当事人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可单方申请房屋离婚析产登记。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