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实践】辽宁大连:扩大城乡居民“两病”确诊医疗机构范围

作者:王荣琦

近日,大连市医保局和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扩大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确诊医疗机构范围,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用药需求,为“两病”患者确诊登记,享受待遇提供方便。

此次,大连市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居民“两病”确诊医疗机构的范围,以方便患者就近确诊登记。具体规定为:将大连具备全科、内科中级职称医生执业的城乡居民医保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儿童专科、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部纳入城乡居民“两病”确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已经成为“两病”确诊定点医疗机构的不需重新申报。

“两病”确诊定点医疗机构对已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且诊断明确的城乡居民参保“两病”患者,可直接确定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对象,同时做好告知工作。各县(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要依据民政部门通报的困难居民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两病”困难居民的排查力度,确保按时将“两病”困难居民全部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城乡居民“两病”患者,持社会保障卡、相关就医材料,到“两病”确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持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作者单位:辽宁日报社)

编辑:谭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