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肇事逃逸让他当了三次被告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万恒

大连司机柳某因一次交通肇事逃逸,非但保险拒绝赔付伤者损失,还因此承担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因为交通肇事罪他被送上法庭判处缓刑,又被伤者起诉索赔。而因为伤者需要后续治疗,近期柳某又第三次被伤者起诉。对此他懊悔不已:一次逃逸,三次成被告。“希望这个教训能给肇事司机们敲响警钟!”

山东路上撞人逃逸   

2016年3月17日晚上10点半左右,柳某驾驶单位一辆小轿车在山东路将小霞撞飞,驾车逃离现场。经交警队连续两天排查,最终确定柳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便多次电话传唤柳某,6天后,柳某来到甘井子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承认了自己撞人逃逸的事实。

经交警认定,柳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小霞被“120”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经诊断右胳膊骨折,医生为她进行了内固定手术。2017年8月份,小霞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将柳某及柳某所在的公司、肇事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起诉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柳某称,自己当晚是因单位工作驾驶单位的车辆,未发觉撞人。小霞是农村户口,同意按农村标准进行合理赔偿。自己驾驶的车辆有交强险12.2万元和商业三者险50万元不计免赔,完全可以满足赔偿,自己不用额外花钱。某保险公司称,柳某尽管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且限额50万元,但柳某属于肇事逃逸,故保险公司拒绝在商业三者险内给予赔偿。对于小霞赔偿超出强险12.2万元的部分,应当由柳某自行承担。

赔偿后又被起诉

法院委托大连顺德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对小霞的伤情进行鉴定,经鉴定,小霞构成六级伤残,后续治疗费8000元或按实际发生数额另行主张,住院期间一人陪护,误工时间为一年。法院最终于2018年1月份作出(2017)辽0211民初8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柳某、柳某所在公司赔偿小霞各种损失人民币35万余元,由于柳某属于肇事逃逸,某保险公司仅在强险12万元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对于超出强险部分,全部由柳某和柳某所在单位承担,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3.5万元。小霞说,由于自己是农村户口,赔偿标准还不到城市标准的一半。如果自己是城市标准,仅伤残赔偿金就高达40余万元,考虑到后续治疗鉴定给的8000元在自己二次手术时不够用,这次起诉就放弃这笔赔偿,等待自己二次手术后另行主张。

法院判决后,柳某及某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义务,给付了小霞全部赔偿金。令柳某没有想到的是,2019年3月份,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将柳某公诉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追究柳某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一波三折的索赔

为什么小霞得到赔偿后,检察院又公诉柳某呢?北京盈科大连的王金海律师说,依照法律规定,对于酒后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严重超载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只要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就涉嫌触犯交通肇事罪,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柳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又找到小霞请求谅解,以便法院对其适用缓刑。最后,柳某承诺,再给小霞精神补偿10万元,并答应小霞二次手术费全部报销,小霞才给他写了一纸“谅解书”。2019年6月17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辽0211刑初223号《民事判决书》,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柳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今年二月份,小霞做了内固定拆除手术,支出医疗费2.1万元,又委托北京盈科大连的王金海律师将柳某和柳某所在的单位起诉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柳某称,明明单位的车投保了50万元商业险,但因自己逃逸保险公司拒赔。现在,自己为这次逃逸已经付出40多万元,而鉴定小霞的后续治疗费为8000元,而现在小霞二次手术却花了2万多,所以不同意赔偿。

法院委托大连科华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小霞的后续手术费用进行鉴定,结论为小霞的后续治疗用药合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霞的后续治疗经鉴定为合理,柳某及其单位应当对小霞的后续治疗承担赔偿责任。今年10月9日,法院作出(2020)辽0211民初70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柳某及其单位赔偿小霞后续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人民币26888元,并承担本次小霞的诉讼费和鉴定费。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