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借信用卡给闺蜜 被对方刷爆还不还钱

大连女孩小倩把自己名下的信用卡借给闺蜜小瑶,谁知竟被对方透支了13万余元。小倩无奈只得自己垫款先还清信用卡欠账,并让小瑶打了欠条。谁知小瑶竟迟迟不还钱。无奈小倩只好将昔日闺蜜告上法院,要求其还钱。近日经法院调解,小瑶承诺还钱。

大连女孩小倩和小瑶是闺蜜,二人经常一起旅游。2019年9月份,小瑶说自己国庆期间要跟几个朋友到韩国旅游,自己的信用卡额度不够,想借小倩的信用卡用一下。小倩碍于面子,把自己的一张信用卡借给小瑶使用。

令小倩没想到的是,自从自己把信用卡借给小瑶后,不断接到银行发来的信息,自己出借给小瑶的信用卡透支额度不断飙升,从几千元一直上升到13万余元。小瑶回国后告诉小倩,自己这次出国花超了,自己马上凑钱把小倩信用卡透支的钱还上,再把信用卡还给小倩。令小倩没想到的是,小瑶一直按最低还款额度还信用卡,最后两个月竟然不还了,银行多次给小倩打电话催款,并警告小倩再不还款就涉嫌信用卡诈骗,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今年6月14日,小倩无奈自己垫付129208.52元把信用卡透支的钱还上了。小瑶保证,2020年8月1日前一定会把129208.52元还给小倩,并打了欠条。

令小倩没想到的是,过了还款时间,小瑶仍未还款。小倩便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梁照强律师将小瑶起诉到中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小瑶还她透支自己信用卡消费欠下的129208.52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

中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小倩的起诉后,向小瑶发出传票。以前是最要好的朋友,现在对簿公堂,小倩非常伤心。最终,双方在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作出(2020)辽0202民初6341号《民事调解书》,小瑶在2021年4月30日前偿还小倩6万元,剩余的69208.52元及诉讼费在2021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全部还清。如果逾期不还,小瑶愿意承担小倩的利息损失。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梁照强律师说,信用卡是指银行以持卡者的信用为条件,发给持卡人的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一种信用凭证。信用卡的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即允许持卡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先行消费,以后再由持卡人补足资金,并按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因此,信用卡只能供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更不能典当或抵押。本案中,如果小倩不自己归还小瑶透支的12万余元,不仅影响自己在银行的信用,还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因为小瑶的连续透支且拒不偿还的行为属恶意透支,小倩应当替小瑶承担恶意透支的责任。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