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版“你是什么垃圾?”来了 个人违规最高罚五百元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丁一)“你(投放的)是什么垃圾?”还记得几年前上海施行垃圾分类后的那句玩笑话么?马上,“它”就要上演大连版了。11月10日上午9:30,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培训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大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实施,设置垃圾分类社会督导员、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对单位和个人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处以相应的罚款。12月起,大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动真格”了。

大连版:“你(投放的)是什么垃圾?”来了

大连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督导员制度:社会督导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监督等具体工作,有权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社会督导员由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募志愿者、发动党员干部进社区等形式产生。

单位和个人违反条例将受到处罚

《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在制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违反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或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场所内设立节俭消费标识

《条例》鼓励单位、家庭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促进闲置物品再使用。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表示,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

旅馆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违反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 将受处罚

《条例》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选择与内装产品相适应的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对于与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且拒不改正的生产经营者,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这两类垃圾特殊处理

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的大件垃圾,可以预约可回收物回收经营者进行回收,或者投放至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场所,经分类收集、运输并拆分再处理后,实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

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树木、枝叶、杂草等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由绿化养护单位及时清运至指定的投放地点,不得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小贴士:你需要知道的生活垃圾分类

厨余垃圾: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未被污染的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其他垃圾:是指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污染纸张、灰土、陶瓷碎片等。

编辑:谭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