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13所高校试点完全学分制

鼓励学生跨学期、跨专业、跨班级选课,跨学校修读学分。严格学业标准,严把出口关……近日,辽宁省出台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完全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从11月开始,辽宁省在13所高校开展完全学分制改革试点,并于2021年8月在全省普通高校全覆盖。

实施时间

从2020年11月开始,在13所高校开展完全学分制改革试点,并于2021年2月底在试点学校全面实施完全学分制改革;从2021年8月开始,在全省普通高校全面推进完全学分制改革。

主要任务

● 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不断丰富课程资源,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进一步增加课程数量,建立“课程超市”,满足学生修读需要。每门课程都要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为学生自主选择授课教师、授课时段提供条件。

● 建立学生选课制度

鼓励学生根据学习基础、学习能力等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开课计划和选课规定跨学期、跨专业、跨班级选课。学生要按照学校选课办法和课程先修后修关系选课,选课数量应符合学生的学习能力。

● 推进学分互认转换

鼓励省内高校联合开设优质课程,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与学分互认。制定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办法,推进学生跨校修读学分。

● 明确学生修业年限

据本校实际,以专业学制年限为参考,确定弹性修业年限范围。规定学生每学期或每学年所应修读的最低学分数,确定学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停学创业等有关期限。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范围内,学生可连续在籍学习,也可根据个人的特殊需要和实际情况申请暂时中断学习,分阶段完成学业。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准予提前毕业。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