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文助力老旧小区改造 加装电梯可提公积金

辽宁省对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明确指导,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口袋公园”“袖珍公园”……

近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对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明确指导。计划到2025年,基本完成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的改造愿望呼声较高。《技术指引》同样对居民出资责任进行了明确,出资方式可以是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公共空间)使用权等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省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同时,在养老、托育、商业、物流、电梯、快递、停车、物业等方面可引入社会资本,依法授权经营。

在改造老旧小区的规划阶段,就要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并且和老旧小区的改造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此外,还鼓励垃圾分类、收集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老旧小区,参与垃圾分类和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

《技术指引》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照明改造有明确规定,即从小区大门至单元入口要设有路灯,楼道及公共空间要设置功能性照明系统。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绿化提升依然是一项重要工程。《技术指引》中称,要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口袋公园”“袖珍公园”;保留小区原有的高大乔木、立体绿化等绿化特色的同时,还要适量增加座椅、花架、廊架、景亭等景观小品。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