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大连医保又有惠民新政出台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提高到50%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春燕

“医保政策你问我答”专栏,周三与您如约相见。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医保政策又有一项惠民调整。根据《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门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医保支付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由本地就医45%、异地居住30%,统一提高至50%;门、急诊抢救后转入院或门、急诊抢救后死亡的参保人员,其符合门急诊抢救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给予支付外,在门、急诊抢救后离院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也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本期“医保政策你问我答”专栏将对这一新政进行详细解读。

门急诊抢救后离院的医疗费比照住院标准报销

应该说,这一新政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负担。先详解一下门急诊抢救的内容。这部分医保待遇目前的政策是参保人在门急诊抢救后转入院或门急诊抢救后死亡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给予报销。

从明年1月1日起,门急诊抢救医保待遇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对在门、急诊抢救后离院的参保人员所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也给予报销。

具体支付标准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在职、灵活就业和退休人员),按相应在职职工住院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予以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相应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予以支付。

门急诊抢救医保待遇全市统一为六项

此次新政对门急诊抢救的项目进行了明确:参保人员在门、急诊抢救,且医疗费用中含有大抢救、中抢救、小抢救、输血、吸氧或心电监护至少一项的,医疗保险按照门急诊抢救费用予以支付。

通常,参保人在门急诊抢救有三种情况:一是门、急诊抢救后在抢救医院继续住院治疗,此种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门急诊抢救费用并入当次住院费用,与住院费用一并结算;二是门、急诊抢救后死亡,此种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门急诊抢救费用按照抢救医院医保住院支付政策给予支付;三是门、急诊抢救后离院,此种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含在职、灵活就业和退休人员)的,按相应在职职工住院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支付。属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按相应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支付。

新政采取试点运行方式,我市试点医疗机构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各区市县中心医院、大连市儿童医院、大连市妇女儿童诊疗中心和大连市妇产医院。

职工医保

门诊待遇提高

报销比例

达到50%

此次新政还有一个普惠性的调整,即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由本地就医45%、异地居住30%统一提高至50%。

这一调整只针对职工医保,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没有起付标准。据悉,我市居民医保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已经实现50%。新政执行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比例拉平。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