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企业进一步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

——解读我市支持企业上市相关政策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邵海峰

12月21日召开的全市企业上市工作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就全市上市工作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大连市支持企业上市政策、《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报审稿)》进行解读。

去年以来,我市以抢抓科创板机遇为契机,加大上市工作推动力度,通过建立企业上市“专班制”和“服务秘书制”,推动协调解决企业上市疑难问题,形成“五个一批”梯次培育体系,上市工作实现了新突破。经过一年多的持续攻坚,今年以来,豪森股份于科创板上市,实现了我市科创板上市零的突破;东软教育在港交所主板上市,成为首家赴港上市的中国IT高等教育服务提供商;连城数控作为东北首家企业成功登陆新三板精选层。目前,德迈仕已通过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盖世食品已通过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审核,另有3家企业完成申报,6家企业辅导备案,企业梯次接续申报的态势已初步形成。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实际,《大连市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该《方案》共分3个部分、17项举措。第一部分从降低企业股改上市成本,给予企业上市、挂牌和发债费用补助等5个方面提出企业上市相关政策措施。第二部分从完善“绿色通道”机制、依法妥善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6个方面提出优化企业上市服务环境具体措施。第三部分从开展后备企业分层梯次培育、加强企业科创板上市融资等6个方面提出上市工作保障机制措施。

我市于今年9月制定印发《关于落实〈辽宁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配套安排专项资金申请、拨付程序。落实省上市政策补助标准,对在境内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总额1500万元补助;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总额1000万元补助;对在境外交易所市场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补助,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在境内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入大连(或外省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大连)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通过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公司债、双创债、资产证券化等实现债券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2‰,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根据我市企业上市补贴专项资金实际运作情况,我市进一步优化上市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标准,于今年9月制定印发《大连市企业上市挂牌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在境内首发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总额400万元补贴;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40万元补助;对在四板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40万元补助,在科技创新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在境内借壳上市且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入大连的企业给予一次性400万元补助;对在境外主板或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400万元补助。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报审稿)》提出,要多措并举,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完善“绿色通道”机制;支持上市公司发行债券融资;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提升平台化、公司化、市场化运作水平等。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