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金东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近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作以下提醒:

坚持正确导向

1.坚持正确导向。严禁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社会安定、损害公共利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以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

2.关注“专供”“特供”。严禁发布使用、宣称“专供”“特供”以及“内部特供”“专用”“军用”“国宴”等标识销售商品的广告。

3.严格落实公益广告备案制度。鼓励广告行业组织和企业利用合法的媒介,积极创作、发布公益广告,所发公益广告应严格落实“公益广告发布者应当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一季度发布公益广告的情况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要求。

恪守主体责任

4.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遵守法律,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对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格履行广告活动主体责任。

5.扎实履行相应义务。各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发布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广告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按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认真核实广告主的身份与相应的经营资格、核对广告内容。

6.严格落实广告审查规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取得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严格按照广告审查核准内容发布,不得进行剪辑、拼接、修改,严禁发布未经审查或者擅自篡改已经审查批准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聚焦重点关键

7.严把重点领域广告发布关口。严格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房地产、教育培训、金融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广告发布的管理,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8.严禁发布野生动物相关广告。严禁发布含有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内容的广告,不得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提供广告服务。

9.严禁发布涉疫违法广告。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冠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商品类别中的口罩、体温计、防护服、隔离衣、洗手液、消毒液等,医疗服务类别中的医院、诊所等,药品及疫情相关公益广告、公告等广告的发布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虚假违法广告的发生。对于易导致人群聚集、增加感染风险的商业促销、展览展销、商业演出、游乐活动等广告,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发布。

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广告监测、检查和执法力度,畅通12315举报渠道,从严从重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