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所有机动车辆实施排放检测维护制度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巴家伟)记者从市生态环境部门获悉,去年12月30日起我市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今后凡是在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I站)环保检测不合格机动车(包含汽油车),必须在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示的510家机动车尾气治理维修企业(M站)维修治理,确保复检达标排放后方可上路行驶,未在M站维修治理的车辆不予复检。

实施I/M制度后,凡是在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I站)环检结果超标的机动车,车主需凭检测线提供的机动车排气污染超标检测报告,任选一家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示的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维修企业(M站),维修治理后确保达标排放,凭借维修结算清单(应包含托修方信息、承修方信息、维修费用明细单等)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生态环境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建立“一车一档”,杜绝未经维修治理的超标车辆通过年度检测。

2019年12月1日,我市在省内率先对柴油货车进行检测与维护制度(I/M制度)的闭环管理试点工作。目前我市共检测出超标排放柴油货车7607台,全部要求进行维修治理。我市的M站查询可登录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http://jt.dl.gov.cn),点击查看可开展尾气治理维修企业名单。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