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总指挥部最新通知

转发辽宁省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冬春季

爱国卫生运动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

大疫经指办发〔2021〕1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挥部,市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0〕5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落实部门职责和政府属地职责

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十多次对爱国卫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了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总指挥部两次发文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市总指挥部先后印发8号令等5个文件进行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大疫经指办发〔2020〕36号)要求,全面落实政府属地职责和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切实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队伍建设

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要求“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街道(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城乡基层。”各地区要不等不靠,抓紧设置爱国卫生工作机构,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设置爱国卫生监督员,补齐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力量,为爱国卫生工作的有效落实提供政策依据和保障。

三、大力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加强“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和使用公筷公勺”等防护常识的宣传,特别是市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宣传践行〈大连市民卫生健康公约〉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践行,大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市民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和家庭健康的守护人。

四、认真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机结合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爱国卫生运动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坚决摒弃歇一歇、停一停的懈怠思想,认真总结爱国卫生运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切实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机结合,持续发力、趁热打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坚持抓常抓长、反复抓和抓反复的方式方法,创新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内容与形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体制机制,引导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将爱国卫生工作融入工作和生活之中,转化为市民的日常惯性思维和自觉行为。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日

关于扎实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

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

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0〕51号

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省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中)直各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范围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仍时有发生,流感等冬春季传染病也进入高发季节,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今年以来,全省部署开展了多轮爱国卫生运动,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各地区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冬春季疫情防控、流感等其他流行病防治结合起来,立足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举措,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守住今冬明春防控的关键时期,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现就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基础

各地区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精神,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出发,将爱国卫生运动作为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举措,作为发动群众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抓手,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和群众优势,进一步强化党和政府领导,尽快形成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要创新方式方法,将爱国卫生运动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冬春季传染病防控、慢性病防控紧密结合,总结推广新冠疫情防控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用千千万万个文明健康的小环境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社会大防线。

二、将环境卫生整治与疫情防控相结合,营造健康安全环境

(一)抓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冬春季疫情防控形势,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农贸市场、机场、车站、商场等人员聚集重点场所以及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老旧居民区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消除保洁盲区。

(二)抓城镇社区、村庄院落关键时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元旦、春节等关键时点,持续推进楼院、村庄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彻底解决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最后一米”的环境卫生顽疾。城镇居民小区以清理垃圾杂物,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及时对楼道、小区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物品进行清理。农村要从打造整洁庭院向整治村屯公共环境卫生拓展,引导村民从居家环境做起,对房前屋后、院内院外卫生进行大扫除。

(三)抓日常保洁、公共设施等环境卫生管理秩序集中整治。各地区要加快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强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规范化管控;加强对生活源废弃口罩的收运处置;推进“厕所革命”,全力加强城市公厕、农村户厕、旅游厕所等公共卫生设施管理水平。

三、将健康科普宣传与疫情防控相结合,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一)强化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教育。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制订有针对性的宣传方案,广泛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健康教育,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放松,持续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疫情防控,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推动宣传疫情防控和健康科普知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帮助提升卫生防病能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结合冬春季疫情形势,持续做好防止新冠、流感双重感染,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杀、“一米线”的良好习惯,做好个人防护重要性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

(三)倡导自主自律健康生活。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掌握健康技能,养成戒烟限酒、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构筑抗击新冠疫情健康防线。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行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四)教育树立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倡导群众树立公共卫生安全观和"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控责任。

(五)引导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推广宣传,引导群众把疫情期间健康、安全的生活方式保持下去,坚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扎堆、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分餐公筷、不食用野生动物等良好习惯,强化环境保护、勤俭节约和绿色出行的环保理念,营造讲文明、讲卫生、防疾病的良好风尚。

四、将规范消毒消杀与疫情防控相结合,降低媒介传播风险

(一)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各地区要根据冬春季传染病流行趋势和病媒生物危害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要全面排查本地病媒生物孳生的重点场所,开展环境治理。要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动员群众,组织专业队伍集中开展冬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和越冬蚊蝇消杀活动。

(二)加强重点部位预防性消毒。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商超、农贸市场、车站、医疗机构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楼道、电梯、卫生间等薄弱区域的定期清洁和消毒,持续规范做好电梯候梯厅、轿厢、按钮、自动扶梯扶手带等乘客聚集区域和容易接触部件的通风、清洁和消毒工作。

(三)加强冷链食品全过程管控。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围绕冷链食品装卸、运输、储存、生产、经营等环节,不留死角全面排查,落实人物同查、人物共防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防护,建立健全对运输工具和仓储区域消毒、信息登记管理等制度,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坚决杜绝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

五、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爱国卫生运动长效机制

各地区要加快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确保有人理事、有人干事、有人谋事。要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狠抓重点环节,逐级传导压力,确保《辽宁省秋冬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行动方案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办〔2020〕24号)提出的各项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要通过爱国卫生运动进基层党建、进校园、进社区村屯、进机关、进企业“五进”活动,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快速组建一支爱国卫生协管员、 监督员队伍;形成一套日常监督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的快速反应机制;树立一种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社会新风尚。各地区要认真总结梳理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工作氛围。

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