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检察机关:2020年办理损害企业利益犯罪233件

天健网消息(杨茜淳 张旭涛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冉嬛)近日,在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省政法机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上,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大连某外资公司因职务侵占案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个典型案(事)例之一被公布和介绍。

提前介入 挽回经济损失740余万元

大连某外国独资企业,经营规模、纳税额度排在地区前列。该公司多名工程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伙同他人,通过虚假执行订单、虚假签收等方式,先后侵占公司1200余万元,致使企业运营成本不断上升,部分工程无法顺利完成。

侦查阶段,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指导侦查机关补强证据,依法从严从快批捕。同时,积极帮助该企业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追赃挽损,挽回经济损失740余万元。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受到外资公司高度赞扬,也有力稳定了企业投资信心。

审慎精准办案 让企业吃下“定心丸”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特殊情况,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及上级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新部署新要求,大连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实施意见,构建起了大连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工作制度体系,为全面系统、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促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奠定了基础。

为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六稳”“六保”的契合点,发挥检察作用、体现检察作为,两级检察机关继续坚持依法惩处和服务保障相结合,着力营造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2020年,共依法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妨害企业管理、损害企业利益犯罪233件408人。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市场主体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违法犯罪行为,共批捕83人,起诉392人,为市场主体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吃下“定心丸”。

同时,深入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政策,严格依法、规范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深化检务公开,充分运用释法说理和公开听证制度,增强不捕不诉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对涉市场主体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继续加大对涉企类虚假诉讼案件查办力度,努力维护诚信司法秩序。

发现企业漏洞 及时发送风险提醒函

围绕重点领域,大连两级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案件积案清理工作和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专项活动,帮助涉案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注入发展新活力,切实增强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效能;为拓宽服务渠道,结合办案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存在的经营管理漏洞、法律政策风险等问题,及时以发送风险提醒函、检察建议等方式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微信微博、检察长信箱、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对接民营企业司法诉求,为企业寻求法律咨询、预防咨询、司法救济提供便捷的服务;注重引入“外脑”,利用检校合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优势,广泛吸收各方成果和经验,组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编印《大连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进一步促进提升依法、规范、高效的服务水平。

大连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法治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为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法治环境的期待,全面落实依法治市要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对涉企案件的法律监督,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着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为我市振兴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