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大连企业破产快速低成本 权益受护企业稳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毛雪梅)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社会现象和法律现象,快速、低成本办理破产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市法院作为“办理破产”指标牵头单位,协同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等单位,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围绕办理指标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简单案件缩短时限,复杂案件建立全国性公开竞选管理人机制和常态化网络债权人会议机制。建立破产法官单独考核机制,提升破产法官办案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完善破产退出机制,发挥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快僵尸企业处置。成立了破产管理人协会并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破产税收优惠政策,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具体问题加以明确,确保税收债权依法清收。疫情期间,市法院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制定了疫情期间破产审判全流程特殊举措。强化破产重整救治功能,推动我市两家新冠肺炎治疗药物生产企业重整成功,并发挥破产程序特殊保护作用,批准企业继续生产,在为抗击疫情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让企业脱困。

2016年至今,大连中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26件,其中,4件重整案件的债务规模达到1370亿元,涉及债权人4200余家,涉及职工15000余人,成功挽救了一批危困企业重生,破产审判在有效盘活资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