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办纳税人实行专票电子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大连市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据了解,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与传统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新推出的电子专票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存储保管更经济,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此外,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届时税务机关将免费提供和发放税务Ukey,并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相关服务。

税务UKey。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方便新办纳税人更快“上手”电子专票,大连市税务局专门升级了征纳互动平台,纳税人在手机端通过该平台即可轻松便捷地针对电子专票相关问题进行咨询,订单式问办服务将为纳税人提供环节更为完善的咨询互动体验。此外,平台内设有电子专票专题专区,关于电子专票的申请、填开以及后续管理等政策、操作问题都有详细的操作指南。

大连征纳互动平台图。

据大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孙玮介绍,大连税务征纳互动平台是集智能支撑、智慧应答、全程互动、问办查评一体化的征纳互动平台,此次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的全面推行为契机,为广大纳税人构建线上闭环式服务新生态。后续将根据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和税收工作重点,不断改进和完善,打造更具前瞻性、实用性的平台,进而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并以此为服务大连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再添力。

扫一扫,电子专票内容全知道。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