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部分医院接诊有调整

近日,大连市部分医院开始有序恢复诊疗。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为满足广大患者就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医院按照市卫健委统筹规划、统一推进,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同时,满足患者的日常诊疗需求。目前,大医一院各院区在广大患者及家属的全力配合下,就诊秩序井然。

在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关键期,所有人的防护意识不可松懈,大医一院将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请广大患者及家属继续支持配合医院,遵守就诊秩序,让我们医民同心合力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铜墙铁壁!现将最新诊疗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入院区请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和挂号码。请门诊就诊患者配合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完整填写纸质流调表。进入院区前,必须进行手卫生消毒。凡发热患者、有呼吸道或腹泻症状的患者、来自重点关注地区人员、冷链从业人员、其他重点管控隔离人员及入境不满30天的人员,正常就诊前必须经过发热门诊排查。

二、门诊仍实行全预约制,现场不挂号,不加号,确保一人一诊一室;就诊患者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出示预约凭证、辽事通健康码及国务院行程卡,根据预约时段提前30分钟经预检分诊进入门诊;请患者及家属务必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并配合体温检测。

三、门诊胃肠镜、膀胱镜、纤维支气管镜、肺功能等有创检查,耳鼻喉科喉镜、前庭功能、咽鼓管吹张、肺功能和NO呼气试验等检查及雾化处置,就诊人员须提供3日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凡发热患者、有呼吸道或腹泻症状的患者、来自重点关注地区人员、冷链从业人员、其他重点管控隔离人员及入境不满30天的人员,到金普院区就诊前请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五、门诊血透、肿瘤放化疗等需要反复就医的患者,治疗前均需持“1+3”检查报告(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胸部CT、血常规及新冠血清抗体检测),之后每周行核酸检测一次。

六、所有平诊非发热、非重点关注地区管控隔离的患者,入院前均需持72小时内“1+3”检查报告(同上),陪护(仅限一人)需持有72小时内的1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住院;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入院24小时后再行一次核酸检测。

为了患者及家属的安全,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请不要离开医院,禁止探视。如不按规定自行离开医院的患者,将被视为自动出院。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根据大连市疫情防控变化及要求,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自1月25日起作如下调整:

一、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呼吸科、康复医学科、中医针灸、推拿门诊、内镜中心、肺功能检查、C14呼气试验恢复开诊,1月25日早6:30开放号源。

二、就诊呼吸科、重症医学科、感染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整形美容科的患者,及门诊手术、有创操作、内镜、喉镜、前庭功能、咽鼓管吹张、肺功能、NO呼气试验、雾化吸入等处置的患者,需要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三、调整、新增如下就诊要求,需要您配合:门诊患者提前预约时间30分钟进行预检分诊,为防止楼内聚集,过早来院的就诊人员须在楼外稍事等候。请您注意来院时间,不早到、不迟到,避免不必要的等待。

因检查、治疗等3日内需再次进入门诊的患者,本人持首次流调表存单,经快速通道复检。

四、疫情防控的需要,医院开通的号源较少。建议慢病患者、复诊患者使用互联网医院就诊,足不出户,也可满足您的就诊需要。

其他规定依旧按照医院1月15日发布的公告执行。

预约途径推荐线上预约,提前7日早6:30开放号源。

电话预约

外线

84673655

84669120

内线

84671291-2156

84671291-2136

电话预约开通时间 

工作日

8:00-17:00

周末及节假日

8:00-12:00

13:00-17:00

大连市中心医院

根据大连市及国内外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为有效应对疫情,同时满足广大市民看病就医的需求,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现对门急诊、住院工作调整如下:

一、门急诊管理

1.以下人员请到发热门诊排查:

①一个月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患者;

②冷藏冷冻肉品、海产品或农贸市场等冷链从业人员;

③一个月内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轨迹交叉的人员,隔离管控的人员;

④14天内有发热、干咳、咽痛、腹泻、不明原因乏力等症状的患者。

2.自2021年1月25日起,门诊全面恢复出诊。请提前通过官方网站、微信、支付宝、手机APP等方式预约挂号。

3.门诊有创检查、肺功能、胃肠镜等操作及治疗前需持3天内核酸、血清双抗体阴性报告。门诊手术前需持3天内的肺CT、血常规、核酸及血清双抗体阴性报告。

4.急诊输液患者须持3天内核酸阴性报告。

5.门诊实行实名制、全预约挂号,限号管理,取消诊间加号,请提前预约挂号,参考预约时间错峰就诊。现场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协助挂号。

6.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预检分诊,配合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

7.进入楼宇前,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预约成功凭证、就诊当日“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间距。

8.门诊患者请自觉维护“一医一患一诊室”,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有效距离,间隔就坐。

9.门诊患者原则上请独立就医,必要时限一名家属陪同,并请陪同家属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

10.为避免窗口排队缴费,请您使用自助机支付、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方式缴费。

二、住院管理

1.住院患者入院时必须持3天内肺CT、血常规、核酸及血清双抗体阴性报告。

重点关注地区患者,必须经发热门诊筛查;重点管控地区患者,需住院的,必须收入发热病房;

重点关注地区患者(除外重点管控地区)经发热门诊筛查后,需住院的,必须单间隔离收治,间隔24小时复查核酸阴性后可转入普通病房。

2.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禁止探视,原则上不陪护,必要时须经过医院同意并经过相应检查。重点关注地区人员不允许进入病房做陪护。

3.入院后患者和陪护均不允许离开医院,擅自离院按自动退院处理。

4.进入住院部的患者和陪护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陪护必须出示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当日“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

所有辅助检查均应按照大连市卫健委下发的《大连市关于推进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执行。

大连市友谊医院

根据目前疫情情况和有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科学防控原则,降低新冠病毒医院感染风险,保护您及家人的安全,门诊、急诊、核酸检测及住院工作按如下要求和流程进行:

一、门诊

取消现场挂号,全部实行我院官网预约和电话预约。

电话预约 

预约电话:82702021、82718822—7103

预约时间:08:00—16:30

官网预约-针对普通门诊预约 

进入“大连市友谊医院官网”→选择“预约诊疗服务中心中的网络预约”或“就医指南中的预约挂号”→选择“普通门诊预约”→选择“预约日期”→填写就诊人身份信息→选择“提交”→预约成功→手机截图或拍照留存预约凭证→就诊当日携预约凭证到现场就诊。

APP预约-针对专家诊预约 

①下载友谊医院APP,点击预约挂号

②点击就诊科室,点击专家姓名,选择就诊时间,选择就诊人,缴费支付。

注意:官网预约者需用手机截下预约成功的屏幕画面挂号订单预约成功界面,移动APP直接出示预约成功界面作为进入我院门诊的凭证。所有电话及网站预约者进入门诊大厅后直接到挂号窗口排队换号。

进入我院的所有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预检分诊——扫码、测温和流行病学调查,听从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建议尽量减少陪诊,若需陪诊,最好一患一人。

进入楼宇前,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就诊当日“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间距。

门诊就诊实行实名制就诊。就诊时,患者及陪同人员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不在室内区域进食水,始终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就诊时遵守一人一诊室,就诊前后使用医院提供的速干手消做好手卫生,就诊结束尽快离院不逗留。

自2021年1月25日起所有普通诊及专家诊全部开诊。常规的门诊手术、胃肠镜检查、尿流动力学检查、支气管镜检查、肺功能等检查,需持本院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行。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的普通患者,需经医院发热门诊全面排查(包括血常规、肺CT、核酸、血清抗体)后方可转到门急诊就诊。

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

以下人员请主动到发热门诊排查:

1.一个月内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患者;

2. 冷藏冷冻肉品、海产品或农贸市场等冷链从业人员;

3. 一个月内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行程轨迹交叉的人员,隔离管控的人员;

4. 21天内有发热、腹泻、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的患者。

请直接沿医院围墙边的指示牌走到医院围墙边的五五路发热门诊就诊。

二、急诊

24小时开诊。

急诊输液患者需持本院输液开始的当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急诊留观患者及陪护均需持本院留观开始的当日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急诊只能留一人陪诊或陪护。

三、住院

非急诊或非必须住院患者禁止收住院,所有收住院患者均需实行1+3检查,即核酸检测、血常规、肺CT、血清抗体检测。急诊入院1+3均需要即时检查。门诊收住院的需要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院的72小时内核酸报告入院后需进行复查),核酸抗体检测阴性报告,血常规报告,1周内肺部CT。持续随访且病情稳定的肿瘤患者一月内肺部CT。

重点关注地区患者,必须经发热门诊筛查;重点管控地区患者,需住院的,必须收入发热留观病房;重点关注地区患者(除外重点管控地区)经发热门诊筛查后,需持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阴性结果,第二次核酸阴性报告3天内有效,方可收入普通病房。

急诊非手术患者需经当时急诊进行的核酸检测、血常规、肺CT、抗体检测排查后方可办理住院。

病房楼宇实行封闭管理,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不可离开病房楼,擅自离开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进入住院部的患者和陪护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陪护必须出示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当日“国务院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

住院患者不留陪护,确需留陪护者,最多只留一名。陪护须持有本院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为外院的报告,入院后需重新本院核酸复查)。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的普通患者及陪护入院24小时后需复查核酸。

在院患者及陪护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及医院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不得聚集,不得串房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立即上报管床医生。

患者家属或外卖送饭等只能送至病房楼下门口,禁止进入楼宇内。强烈建议患者及陪护在医院食堂订餐。

大连市儿童医院

根据《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本着继续加强并做好院内感染防控的工作方针,自2021年1月25日0时起对医疗服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门诊、急诊管理

1. 自2021年1月25日0时起,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2. 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中医科、儿保科恢复正常诊疗服务;

3. 儿童健康体检继续停诊;

4. 发热门诊、急诊24小时开放。所有发热门诊排查患儿均需实行“1+3”检查:“1”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3”为血常规、肺CT、新冠病毒血清抗体检测(包括IgG、IgM);

5. 门诊需做内镜(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检查治疗者,应完成“1+3”检查后方可进行;

6. 门诊行肺功能、呼气NO、呼气C13等检查前,中高风险区来诊患儿应完成“1+3”检查后方可进行,低风险地区来诊患儿需持7日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行;

7. 门诊输液时,患儿及陪同输液家长(不超过2名)需持7日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内,门诊雾化比照输液执行。

二、住院管理

1. 所有收入院患者必须经过严格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急诊收入院患者在结果回报前需单间隔离;

2. 限期及择期手术患儿术前需完成“1+3”检查;

3. 内镜、介入、血透、输血等患儿必须完成“1+3”检查后方可进行上述处置;

4. 所有需进入住院部进行治疗、处置及检查的门诊患儿(如睡眠监测、长程、视频脑电图、外科支具、康复治疗等),患儿及陪护必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5. 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梯控管理,禁止探视,患儿住院期间请只留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家长必须持有(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医院陪护,期间不得离开医院,且不得更换陪护。在院患儿及家长均不得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按自动退院处理。

特别提醒 

1. 控制人流、减少聚集:到我院门诊就诊患儿限 1 人陪护,婴幼儿(≤3岁)陪护不超过2人,特殊情况下,如急诊急救患儿除外。门诊实行全预约制,请患儿及家长按预约时间段来院,保证有序诊疗;

2. 请家长携带身份证:请进入医院的陪护人员携带身份证,并在入口机器处刷身份证留底备查;

3. “卡、码”并用进入医院: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实行“卡码并用”准入制,请每位陪诊、陪护的家长每次进入医院均出示双码;

4.做好个人防护:到院家长及患儿请自行全程佩戴口罩。如家长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请不要陪同患儿到院。

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根据《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我院医疗服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门诊管理

1、自2021年1月25日0时起,有序恢复所有医疗服务,低风险地区、无流病史、无症状患者可正常进入普通诊区就诊;

2.盆底康复科、儿童保健、儿童康复、口腔、耳鼻喉、中医科、眼科、皮肤科、消化内科门诊恢复正常诊疗服务;

3、患者如需门诊手术治疗,需“1+3”排查,即1次核酸+血常规CRP+肺CT+新冠病毒抗体检测;

4、门诊胃肠镜、鼻咽喉镜、肺功能、眼科、口腔检查操作以及儿童门诊输液、雾化时,患者需持3日内核酸阴性报告;

5.发热门诊(7号楼):24小时开诊。凡有发热症状的患者,均到发热门诊就诊,实行“1+3”排查;高热惊厥患者可在急诊就诊;

6、排查门诊(7号楼):24小时开诊。凡无症状的流病史阳性患者:即1个月内有冷链接触史或有重点关注地区(根据疫情实时调整,以最新疫情发布为准)旅居史、接触史或与疑似/确诊病例有轨迹交叉或有境外旅居史的,到排查门诊就诊,实行“1+3”排查;

7、儿童感染过渡门诊(5号楼急诊区):低风险地区无发热的咽痛、咳嗽、呕吐、腹泻的儿童患者,到儿童感染过渡门诊就诊。

二、急诊管理

1、妇产科急诊(2号楼北侧):24小时开诊。

2、儿科急诊(5号楼东南角):24小时开诊。

三、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管理

1、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入院;

2、流病史(+)患者:收入7号楼感染病房,进行1+3排查;

3、流病史(-)患者:妇科、乳腺、儿科择期手术入院前需完成1+3排查。产科、生殖及非手术患者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院;

4、长期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严格执行每两周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5、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梯控管理,禁止探视;实行1人1陪护,陪护人员同样需要流病史排查及核酸检测(3日内)阴性报告,陪护期间不得离开医院,不得更换陪护,擅自离开按自动退院处理。

四、特别提醒

1、门诊实行全预约制,不予现场挂号,急诊除外;

2、“卡、码”并用进入医院,配合预检分诊医护人员流调询问;

3、携带患者及家属身份证明备查;

4、减少陪同,减少聚集,遵守一人一诊室,保持1米线;

5、就诊前后速干手消做好手卫生,就诊结束尽快离院不逗留;

6、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戴口罩。

此通知自2021年1月25日0时起实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一切为了妇幼健康!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克时艰!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根据目前大连市疫情防控变化及工作要求,现我院门急诊及住院工作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自1月25日8:00起全面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恢复所有普通门诊、专科诊、专家诊诊疗服务。

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能出现一丝一毫的放松和懈怠,为保障您及他人在我院就诊期间的健康及安全,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门、急诊就诊

1.门诊实行全预约、分时段、实名制就诊。请您尽量按照预约时间段提前30分钟到院,避免过早和迟到,以免引起人流聚集,增加感染风险。

2.来自重点关注地区、重点工作(冷链,包括进出口货物的加工、储存、运输、搬运、冷冻冷藏物品的销售等)、聚集性发病(2例及以上周围发生发热等症状的)的患者及被管控人员未解除隔离前如需就医,须经发热门诊排查,进行“1+3”(即新冠核酸+血常规、胸CT和新冠抗体)检查,结果未回报前不得离开。

3.所有进入我院的患者及家属请主动接受预检分诊:测量体温、完成手卫生、扫描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或填写流调表,获取当日预检票,正常就诊。

4.建议尽量减少陪诊,如需陪诊,限一名亲友陪同,就医期间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始终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就诊时请严格遵守“一医一室一患”,提倡诊间支付,不在室内区域进食水,就诊前后使用医院提供的速干手消做好手卫生。如果门急诊患者或陪护伴有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鼻塞、流涕、肌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任一症状的,均须进行“1+3”(即新冠核酸+血常规、胸CT和新冠抗体)检查。

5.行门诊手术、有创操作检查的患者,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如果报告为外单位的,请出示电子凭证。

6.急诊24小时开诊,非必要不输液,确需输液的须提供3日内核酸阴性报告。原则上不安排陪护,确需陪护的,限一人,其要求与患者相同。

7.我院开通互联网咨询服务,建议慢病、复诊的患者在线咨询。

(二)入院要求

1.所有入院患者均需要在入院前完成新冠排查,实施“1+3”检查,即新冠核酸+血常规、胸CT、新冠抗体,3日内有效;如新冠核酸检查为外单位的,入院后24小时内需进行复查。

2.所有入院患者及陪护均要如实填报流行病学调查表,不得隐瞒,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

3.入院后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探视(鼓励视频探视),原则上不允许陪护,若确实需要,限一人,陪护需出示3日内核酸阴性报告,不允许重点关注地区人员进入病房做陪护。患者及陪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离开病房,否则视为自动出院。

4.在院患者及陪护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及医院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不得聚集,不得串房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要立即上报管床医生。

(三)核酸检测

“愿检尽检”人员(非重点关注地区)

流程:

核酸检测采用全预约制,请提前在微信公众号“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便民通”界面进行预约。既往未注册的,需要先注册后才能预约。

流程如下:

扫码注册

选择“医疗业务”→挂号→按提示完成信息填报→选择核酸筛查门诊→选择日期→选择时间段→确认挂号并付款→按照预约时间到院→经预检分诊→核酸采样点→出示预约记录→核酸采样。

(四)预约挂号

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便民通】、支付宝APP、电话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便民通预约:点击图片识别二维码直接进入

支付宝APP预约步骤:

打开支付宝APP,搜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点击“关注生活号”

电话预约:工作日8:00-15:30专人接听,电话:86526426 。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