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判五年,罚20万!因为携带这种东西到大连……

男子梁某从南非携带4根犀牛角回国,为了躲过检查,梁某将犀牛角层层包裹,还用笔记本电脑捆绑在包装盒外作为“掩护”。然而在大连机场入境时,梁某携带的犀牛角还是被查获。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审理,近日终审判决梁某犯走私珍稀动物制品罪,判刑五年,罚金20万元。

1993年出生的梁某是贵州人。他从沈阳出发,经北京转机飞往南非约翰内斯堡。

梁某去南非,就是为了带回四根犀牛角。他知道这种珍稀动物制品是不允许携带回国的。为了不被海关发现,梁某煞费苦心地对犀牛角进行层层包裹伪装——他先用保鲜膜进行包裹,再用锡纸包装,放入饼干盒内,随后用胶带进行缠绕,并将一台白色笔记本电脑捆绑在饼干盒一侧放入行李箱中,最后用巧克力和糖果进行掩饰。梁某以为,这样就可以躲过X光机检查了。

但是他的如意算盘最终落空。梁某从南非到中国香港,在香港转机飞往大连。在大连海关旅检通道过X光机查验时,被海关工作人员在其行李箱中当场查获疑似犀牛角4件,毛重约2.82千克。后经鉴定,4根犀牛角都是珍稀动物制品,其价值为25万元/千克。4件犀牛角重量为2.71千克,总价值为67.75万元。

梁某到案后供述说,他在南非旅游时,认识一个当地“生意人”,对方在事发前给自己发微信,让其帮忙去南非办事,回国后给报酬。所谓办事,就是让他帮忙回国带犀牛角。梁某说,自己层层包裹犀牛角的方法,都是对方教给自己的。

大连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梁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珍贵动物制品,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海关监管制度和野生动物保护制度,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梁某不服上诉。中途撤回上诉。近日辽宁省高院终审裁定:准许梁某撤回上诉,大连市中院对其判刑五年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编辑:姜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