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大会立法为信用大连建设点亮法治之光
2021-02-07 08:49来源:大连天健网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葛春家)《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提交市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这是继《大连市环境保护条例》和《大连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立法之后,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审议地方性法规。
步入“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社会信用立法中关于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社会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制度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直接关系到公民实体权利和义务。因此,条例草案在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的基础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提请市十六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社会信用条例草案提请代表大会审议,在代表大会期间,代表们通过全体会议听取条例草案说明,通过分组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两次审议。来自各行各业的代表从不同的角度直击群众关注的社会信用热点难点,通过代表大会审议的社会信用条例,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质升级,向规范化、精细化为特征的高质量发展。
代表大会审议地方性法规,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另一方面也为法规宣传搭建了平台。通过代表大会立法,促使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社会诚信,深入了解社会信用条例制定背景,自觉遵守社会信用条例,让诚信成为每位公民的立身之本、社会良性发展的基石,进而形成履约践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经常委会两次审议、两次征求代表意见、全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数易其稿,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议,充分发挥了代表大会立法职能作用。条例的出台将对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编辑:唐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