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发声】讷文莉:加大力度治理人行道停车问题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葛春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人行道本是为行人出行专设的道路,但是,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增多,停车难问题凸显,侵占行人的路权,成为了交通事故的一个隐患。代表讷文莉表示,应加大力度治理人行道停车问题。

讷文莉表示,人行道路被占用有很多危害,如堵塞人行道让行人无法正常行走、造成人行道松动破损、侵占盲道给盲人造成危险、影响城市形象等。她认为,侵占人行道停放机动车,主要原因在城市建设中道路基础设施,停车场建设与机动车的迅速增长严重不配套,特别是一些商家,酒店附近尤其严重,另外还有一些单位车辆占道严重;其次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跟不上,有警力不足的问题,也有监控设施跟不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法律规定中对违法停车处罚力度不足的问题,即违法成本低。

讷文莉建议,如果必须依靠人行道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那么就应该合理划定停车位置,既保证行人的行路权,又可以停放适当数量的机动车。加大违停处罚成本,如果没有按照划定的车位停放,应当严格处罚,增加违法成本。对于商家,酒店附近更应该严格划定车位,设置边界路障,避免机动车进入人行道。如果行人因为人行道被占用而导致交通事故,应追究违规停车司机的附带责任。

编辑:谭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