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冷烟花”暗藏安全隐患
2021-02-17 17:21来源:大连天健网
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葛春家)近期,“仙女棒”“电子烟火”“钢丝棉焰火”等烟花悄然兴起,备受热捧,但大众对“冷烟花”“钢丝棉焰火”的认知存在诸多误区,往往忽视其背后暗藏着的诸多安全隐患。
什么是“冷烟花”?
“冷烟花”又称冷光烟花,是烟花爆竹产品中的一种。由于燃放时,火焰(火花)喷出后,温度迅速降低,距喷射口20mm处,温度降至约80℃,距喷射口50mm处,温度降至约40℃,所以俗称冷光烟花。
“冷烟花”作为烟花爆竹,其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基本属性并未改变。燃放此类产品时,喷射口处的温度高达700-800℃,仍然可以灼伤人体,引燃易燃物。
“冷烟花”是否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有关规定?
在生产、经营、储存、燃放“冷烟花”时,仍要严格遵守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冷烟花”时也必须取得相应烟花爆竹安全许可。
燃放“冷烟花”时应采取对烟花爆竹产品普遍适用的安全措施,严禁在室内以及任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燃放。严禁故意将冷光烟花火焰接触任何物品,严防不正确的燃放方式引发火灾等事故。
燃放“钢丝棉”危险性有多大?
近期网络上出现了一种称为“钢丝棉”的物品,系直接点燃金属细丝,其火焰(火花)温度极高,可达2000℃以上。该物品无任何烟火药(氧化剂)成分,不属于烟花爆竹,更不是“冷烟花”。燃放该物品危险性极高,大家一定不要购买、燃放此类危险物品,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以上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大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烟花”虽美,但安全第一!“冷烟花”的经营、销售要按规定纳入行政许可管理,市民不得擅自经营、销售“冷烟花”等相关产品。
编辑:姜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