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实践】辽宁大连:对危化品实施分类清单管理

作者:杨少明

《大连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将于4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大连市将对危险化学品实施分类清单管理,以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加快产业升级,降低城市安全风险,促进危化品领域健康、绿色、安全发展。

在《目录》的“禁止”部分,大连市采用负面清单形式,列出230种危险化学品。这些危险化学品有的毒性极强,难以降解,可产生生物蓄积,对人类生存繁衍和可持续发展构成重大威胁;有的是极为危险的农药制剂,在使用条件下一次或多次暴露后对健康或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在全市范围内予以严格禁止。

“限制和控制”部分是基于城市不同区域对危险化学品管控的不同需要,通过限定特定区域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种类等方式,降低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风险。在此部分,大连市划分了《严格限制和控制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其他区域危险化学品目录》。这两个目录分别包含640种和1307种危险化学品,可分别在严格限制和控制区域范围内以及其他区域范围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作者单位:辽宁日报社)

编辑:谭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