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改革相关工作

张国清主持并讲话 刘宁周波出席

(辽宁日报记者杨忠厚)3月23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总结评估报告精神,研究部署我省改革相关工作。会议审议了《中共辽宁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若干举措》《辽宁省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国清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宁,省政协主席、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周波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指出了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和着力方向。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改革作为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重要抓手,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

会议强调,要围绕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深化改革,坚持走创新路,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力度,尽快建立完善产学研利益联结机制,创建创新攻关的“揭榜挂帅”体制机制,着力解决一批“卡脖子”难题。要围绕畅通经济循环深化改革,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围绕扩大内需深化改革,把维护“五大安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有机结合起来,谋划建设高质量项目群。要围绕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全面改善发展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要围绕推动全面绿色转型深化改革,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造更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体验场景。要围绕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深化改革,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走过了一段气势如虹、波澜壮阔的改革进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要进一步激发改革动力,营造改革氛围,坚定改革信心,对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总结评估报告,全面审视梳理我省深化改革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改革论证,加大督导力度,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深化。

会议指出,要加快推进医保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智能监管,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抓好实践载体建设,让学生有机会参与到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中来。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编辑:谭丽艳